石门县澧水流域 (略) 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复评公告
致各投标人:
湖南振扬 (略) 受石门县美丽 (略) 的委托,对石门县澧水流域 (略) 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3 (略) 公共资源中心完成开标、评标工作。评标结束后,在对照招标文件审查评标报告时发现部分投标人存在投标报价中未加盖造价师公章,未提供造价师执业证书,投标报价工程费报价为0元等问题。根据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第五条加强评标报告审查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经行政监督机构石门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对本项目进行复评。
石门县美丽 (略)
湖南振扬 (略)
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