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关于2024年9月19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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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19 14:47:46
(略) 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关于2024年9月19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罗 (略) 12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上斗简光伏电站 | 建设地点 | (略) 罗平县罗雄街道 | 建设单位 | 粤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位于罗平县罗雄街道,光伏列阵区中心坐标为104°9′47.265″,24°48′28.270″;项目总装机规模为交流侧65MW,直流侧78.0045MW;共由16个3.3MW的光伏子方阵和8个1.5MW的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块峰值功率为575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16座3300KVA箱式变压器、8座1500KVA箱式变压器(共24台箱变)、216台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项目新建3回35k (略) 将电力送入富乐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本项目依托利用富乐光伏电站项目拟建的富乐110kV升压站,富乐110kV升压站已拟设置1台主变,容量为1×150MVA,富乐110kV升压站设计时已考虑容纳本项目65MW电能容量。 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富乐110kV升压站接入系统工程,升压 (略) 及接 (略) 系统工程将另行环评。此外,本次评价不包含农业/林业的相关内容,农业/林业种植配套项目不纳入本次评价内容,将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 2.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径流。 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等。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及人员生活垃圾。 5.项目建设期将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项目运行期仅 (略) 扬尘和汽车尾气产生。 2.运行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 3.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组件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光伏组件产生的噪声较小,噪声主要为箱式变压器、逆变器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包括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危险固废包括箱式变压器油。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施工期主要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 对一般植物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根据评价区土壤、水热等立地条件,本评价建议绿化树种选用云南松、狗牙根、黄茅、西南野古草等适应区域环境的乡土种类。 (2)施工管理措施 在施工阶段,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以作施工使用,施工所需的木材尽可能从施工征地范围内取用。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增强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3)施工迹地的生态恢复 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绿化恢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 (4)工程施工过程中强化管理,增强管理者的消防意识,注意管理巡查,避免山林火灾的发生。 (5)根据其特点种植喜阴植物。绿化可考虑选取乡土树种为主,易于存活,并注意乔、灌、花、草结合。太阳能电池组件区域及电池板正下方部分宜布置喜阴的低矮植物或草坪,且尽量保留原有的低矮植被,太阳电池方阵附近的绿化以低矮灌木为主,以阴影不遮挡光伏板为前提。 (6)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除箱变及电缆分接箱基础、 (略) 塔基、升压站 (略) 永久用地区域外,严禁硬化地面;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绿化恢复;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合理制定复合林业种植方案,选取对种植光照需求量不高,且容易成活、有经济价值的林木,适宜的农作物种类,制定科学种植计划。 (7)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 光伏项目服务期满后,须拆除光伏组件及区域内的建筑,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服务期满后,通过采取积极的对策,即可避免一系列的社会与环境负面影响,使区域发展趋于正常化。 1.2 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期间尤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禁止非法狩猎和捕杀*生脊椎动物,减少工程建设对动物的影响。 (2)保护栖息地。在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中,最有力的一条就是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护好了栖息地,就等于保护好了野生动物,就要求认真保护好森林和环境,合理安排施工规划,减少对动物环境的破坏。因此,工程建设中应尽量避让长势较好的森林植被,严禁破坏占地区外的森林植被。 (3)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开兽类的繁殖季节。 (4)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安排,尽量减少施工开挖和降低施工噪声,尽可能将工程施工对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5)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1.3 预防保护措施 (1)项目实施前,必须对当地群众和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有助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禁止超计划占地;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安排,尽量减少施工开挖和降低施工噪声,尽可能将工程施工对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2)项目进场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 (3)严禁引入外来物种,降低生态入侵风险。 (4)植被恢复时,尽量注意乔、灌、草的结合。 1.4 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周期管控。 (2)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明确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施工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扰动。 (3)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施工方式,做好裸露地表及堆存土方的苫盖、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地表裸露面积,增强表土的抗侵蚀能力,降低水土流失影响。 (4)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对临时堆放的砂石材料进行遮盖,防止扬尘,施工期做好洒水降尘工作,严格控制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增加对植被的保护措施,严禁超范围开挖,工程完工后应迅速对开挖区、边坡等区域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绿化。 (5)为保持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对在施工期间遭到破坏的区域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临时工程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回填、整平,并移植草木等植被;路基边坡及两侧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栽植行道树,护坡草。 (6)施工期,在施工区周边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设置警戒线,尽量减少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活动,严禁随意破坏植被、植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发生森林火灾。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认真全面地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报等措施,增强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营地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旱厕,施工人员粪尿污物经旱厕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2)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澄清回用,产生的施工废水全部收集于废水沉淀池内,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混凝土搅拌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3)施工前,应先按主体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截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的挖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沟渠。 3.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和汽 (略) 面应坚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待运土石方及工地内的散体材料应采取集中堆存、土工布覆盖等防护措施。 (3)在大白石岩安置点周边光伏矩阵施工场地施工,且距离低于200m时在光伏矩阵施工场地面向村庄一侧设置不低于1.8m的遮挡围墙,并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土工布覆盖易产尘材料、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 (4)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点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防止高速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 (5)施工期禁止大开挖、推平台等作业方式进行光伏打桩作业。 4.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施工期间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2)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防护措施。 (3)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高噪作业设备应根据作业半径及现场条件,优先设置于远离场界的部位;移动式高噪设备应尽量安排优先完成场界近点作业,避免长期作业。 (4)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施工期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 (5)在村庄周边光伏矩阵施工场地施工,且距离低于200m时在光伏矩阵施工场地面向村庄一侧应设置不低于1.8m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 (6)在大白石岩安置点村庄周边100m范围内施工时在光伏矩阵施工场地面向村庄一侧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 (7)运输车辆在 (略) 段时要减慢车速,禁止鸣笛,同时禁止在夜间运输材料。 5.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永久弃渣产生,项目不设置弃渣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临时施工营地区、光伏发电区、 (略) 占地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及收集,经统计,本工程表土资源量为0.*m3(松方),预计可剥离量为0.*m3(自然方)。项目考虑在项目区分布新增布设表土堆场5个,共计占地0.43hm2,均位于光伏发电区红线范围内,表土堆场平均堆存高度为3m,规划总容量为1.*m3,实际堆存总量为0.*m3(自然方),后期回采堆存表土后对堆场区域进行撒草恢复。 (2)建筑垃圾在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后,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对施工承包商的管理,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包装袋等建筑垃圾,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回收,清运,并将此纳入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中。 (3)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罗雄街道垃圾收集点处置。 (4)施工临时旱厕粪污定期委托当地环卫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运营期主要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运行期,禁止光伏电站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应注意观察评价区域内*栖脊椎动物的活动情况,并注意保护评价区域内*栖脊椎动物,发现异常应向林业部门报告,遇到受伤或死亡动物应将其交予林业部门,并排查原因。 (2)结合水土保持 (略) 等区域内破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管理保护好项目区内现有植被,严禁员工破坏周边植被及农作物等。 (3)对太阳能电池板、 (略) 、逆变器等场所周围空地进行人工绿化。绿化可考虑选取乡土树种为主,易于存活。 (4)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不破坏项目范围外的植被。 (5)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6)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7)对电站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工作人员进入石灰岩灌丛内活动。 (8)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禁止破坏石灰岩灌丛。 (9)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发生森林火灾。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认真全面地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报等措施,增强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直接顺着流在太阳能电池组件下面的农作物/林草上,作为农作物/林草灌溉补充水,不外排。 (2)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3.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仅每6个月使用水车运水 (略) 扬尘和汽车尾气外,无其他废气产生。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选择低噪设备。 (2)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3)加强巡视逆变器、箱变等设备,对散热风扇等产生噪声设备进行特殊巡检,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对散热风扇等零部件进行维护更换,避免因设备老化或故障产生故障噪声,影响周围声环境质量; (4)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操作、做到文明生产,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5)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增加环保、安全等知识培训,向员工及周边居民科普光伏发电原理,科学宣传可能产生的噪声、电磁辐射等环境影响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消除周边民众担忧,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5.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 (略) 直接带走回收,不在项目区暂存;平时如有碎裂的废旧光伏电池板,贮存于富乐110kV升压站综合楼内的一般废物储存间(保持干燥通风), (略) 处理。 (2)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用矿物油收集桶收集,存放在富乐110kV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 (3)本次环评要求箱变事故油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计建设:防渗工程需满足*要求,即: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6.光污染 (1)本项目需选用合格的太阳能光伏组件,尽可能选用绒面太阳能电池组件。 (2)合理设计和安装太阳能光伏阵列,调整合理的角度,将放射角度错开周围的村庄。 服务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营运时间25年)的主要污染物为固废,太阳能电池板寿命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后的电池板属一般工业固废,不属于危险废物,太阳能电池板,最终由专业回收厂家回收。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