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环建管〔2024〕3005号
关于泗洪县界集镇杨岗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泗洪县界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由宿迁 (略) 编制的《泗洪县界集镇杨岗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审查意见,《报告书》评价内容较全面,采用的分析方法基本适当,对主要环境影响的预测分析结果基本合理,严格落实减缓不良环境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评价结果总体可信。本意见及《报告书》可作为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规划》概述
1、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为:东至杨玉线向东约195米处;南至界重线;西至安东河向东约65米处;北至大上河向南约245米处,规划总面积约为0.3408km2。
2、规划期限:2023~2033年。
3、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以粮油及副食品加工制造为主,纺织服装、新材料(主要为塑料制品制造)、仓储物流等为辅的工业产业体系,同时兼顾其他无污染和低污染类产业,围绕园区定位招引、培育、发展园区产业,突出产业特色。
4、用地规划:至2033年,泗洪县界集镇杨岗产业园规划总面积为34.08公顷,规划区建设用地构成包括: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防护绿地。
三、对《规划》环境合理性、可行性的总体评价
本轮规划范围不涉及国家级生态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但区域大气环境不能稳定达标,因此,应依据《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强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四、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的意见
(一)《规划》应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绿色转型、集约高效,进一步优化规划用地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 (略) 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三线一单”成果的协调衔接。
(二)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落实《报告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业集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强化生产废水中水回用措施,引进项目的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指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已建企业,须按规定时间履行环评手续。
(三)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区内空间布局。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工业用地和居民集中生活居住区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空间隔离带,并适当进行绿化建设,确保工业园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规划用地须符合土地使用性质,否则不得使用。
(四)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完善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根据工业集中区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固废、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并根据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等适时优化。定期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限,重点关注大气环境质量变化及水质变化。
要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着重做好工业集中区内企业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强化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保证区域的环境安全,确保事故情况下不会对生态空间管控区造成不良影响。
(五)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集水池,严格按照规划即时埋 (略) ,完善污 (略) 系统,确保区内废水全部接管至界集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严格控制园区内各企业接管废水达到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标准,确保园区内各项废水皆可达标接管并集中处理。完善工业集中区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措施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实现“就地分类收集、及时转移处置、实时全程监控”。
(六)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若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及时重新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若不涉及重大调整或修订,应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