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浙江 (略) 年产15万吨脂肪酸*酯(生物柴油)技术改造及全厂节能技术提升、安全提升项目 | 桐乡经济开发区凤栖西路600号 | 浙江 (略) | 杭州 (略) | 利用公司现有土地厂房,通过优化反应工艺,调整部分辅助设备,提高生物柴油产能,并对现有工业级混合油生产工艺进行调整,最终全厂形成年产15万吨脂肪酸*酯(生物柴油)和年产10万吨工业级混合油的生产能力,同时对原副产物甘油进行精制处理,提高产品附加值。 | 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做好厂区内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系统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冷却循环系统废水、河水净化系统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工艺废水包括*醇回流系统废水、水洗废水、生物柴油真空脱水废水、甘油处理系统废水以及工业级混合油真空脱水废水等。本项目各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至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废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厂区仅设置一个标准的废水排放口,并设置检查井。做好地下水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储罐废气、真空系统废气、导热油锅炉生物柴油燃烧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RTO焚烧废气、恶臭气体等,其中生物柴油生产废气主要包括*醇回流系统废气、真空脱水废气、减压蒸馏废气、甘油精制废气等,工业级混合油生产废气主要包括真空脱水废气、脱酸废气。锅炉烟气经SCR脱硝装置+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冷凝回收后的工艺废气与污水站废气(含脱硫后的沼气)、储罐小呼吸废气、白土压滤房恶臭气体、危废暂存库废气经“三级碱喷淋+RT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 (略)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等标准要求,RTO装置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分别执行30、200、300mg/m3排放限值。 3、噪声: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渣、富油白土、污泥、油泥、硫膏、制氮机废分子筛为一般固废,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油类包装桶、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抹布手套、废SCR催化剂和实验室废物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加强固体废物及危废暂存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危废转移台账制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