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嵊泗县再生资源(大件垃圾及固危废)分拣中心建设工程 | (略) 嵊泗县马关中柱山 | 嵊泗县城乡 (略) | 本项 (略) 嵊泗县马关中柱山,总投资31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15333m2,总建筑面积约4600m2,新建包括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车间、固危废仓库、仓库、附属楼等。主要回收县域内生活源大件垃圾、废旧玻璃制品和泡沫,建成3000t/a大件垃圾破碎分拣生产线一条,500t/a玻璃制品破碎生产线一条,175t/a废旧泡沫热熔再生生产线一条;收集贮存县域内生活源和部分工业企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设计年周转能力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0t/a、危险废物1500t/a,贮存危废类别为HW04农药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9其他废物。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1、废气 禁止设置物料室外堆放场,临时堆放时应采用篷布覆盖;车间内堆场卸料控制卸料、落料高度,在车间内堆场布置雾化喷头,对卸料粉尘采取喷雾除尘方式。 对剪切机和破碎机投料口分别设置三面包围的侧吸集气罩负压集尘,配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风量10000m3/h,除尘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 对粉碎机投料口设置三面包围的侧吸集气罩负压集尘,配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风量3000m3/h,除尘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 泡沫投料口设置柔性挡帘,泡沫破碎机和料仓全封闭;引风口加装多层细网格栅,配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风量3000m3/h,除尘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 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集气风量为4000m3/h,收集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塔+除湿+光催化+活性炭箱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4#)高空排放。 危废库密闭设计并进行微负压集气,集气风量为5000m3/h,收集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5#)排放。 危废采用吨袋或吨桶进行密闭收集,进厂后不进行拆开分拣,尽可能减少有机废气泄漏。设置独立的破损铅蓄电池贮存区,采取微负压集气对硫酸雾进行收集,集气风量为3000m3/h,收集后的硫酸雾经碱喷淋吸收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6#)排放。 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通至楼顶排放。 2、废水 主车间设置截排水沟,建设可容纳单次冲洗废水的沉淀池,容积≥12m3,车间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 建设专用洗车场,地面硬化并在四周设置排水沟以及隔油沉淀池,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喷淋废水定期更换,每次更换时先调节pH至中性后再排入污水管网。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收集预处理、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汇合排入污水管网。 3、噪声 (1)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内,生产过程中尽量关闭门窗,厂区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并种植绿化,以减小噪声对外环境影响;(2)破碎机、剪切机、风机等设备设置减震基础; (3)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4)车辆等移动声源在厂内限速并禁鸣,定期维护保养; (5)对固危废库南侧室外风机加装减震基座和百叶隔声罩。 4、固废 (1)S1沉渣:禁止露天堆放,避免因日晒雨淋产生二次污染,沉渣经干化后运至政府制定渣土倾倒区域倾倒;(2)S2除尘灰:泡沫破碎产生的除尘灰可回收进入泡沫再生生产线,其他生产线除尘灰回收打包后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暂存,统一收集清运;(3)S3、S4、S5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收集后纳入危废库内相应区域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库建设及运营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 HJ 1276 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4)S6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在加盖垃圾桶内收集,定期委托嵊泗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5)做好固废台账并做好固废收集、转运的申报工作;做好固危废库出入口及仓库内全天候视频监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3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审批办证中心)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联系邮箱:*@*ina.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