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固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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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固 (略) 钢结构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固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红字垌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固 (略)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红字垌内租用现有一栋1层空置厂房进 (略) 固 (略) 钢结构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106.08m2,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钢结构的加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1、废水产排情况分析 项目用水主要水喷淋用水和生活用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1)水喷淋用水 本项目采用的喷淋塔液气比为0.7~0.9L/m3,本评价取0.9L/m3,喷淋塔的处理风量均为 29000m3/h,则喷淋流量约26.1m3/h,喷淋塔运行时间为1200h/a,则喷淋塔的总喷淋量为 31320m3/a。喷淋液蒸发损耗量按总喷淋量0.2%计算,故本项目补充喷淋液62.64m3/a。本项目喷淋塔共设有1个循环水箱,水箱容积均为1.5m3,水箱内的喷淋水约1个月更换一次,故水箱更换新鲜水18m3/a,喷淋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综上所述,水喷淋用水量为62.64+18=80.64t/a,废水量为18-2.115(水喷淋沉渣含水量)=15.885t/a。 (2)生活用水及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总人数为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员工生活用水量按10m3/人?年计算,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00t/a。产污系数按90%计算,则生活污水量为90t/a。 项目内设置一个15m3回用水池,用作暂存项目处理后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每天的产生量0.3m3,该水池可储存项目50天的生活污水量,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采用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近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暂存于回用水池,用于项目北面果园灌溉,远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后,排入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具体生活污水产排情况如下表4-1所示。项目近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项目北面果园灌溉。 (二)废气 1、废气产排情况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①切割、钻孔粉尘;②焊接烟尘;③打磨粉尘;④喷砂抛丸粉尘;⑤喷漆废气(总VOCs、二*苯、*苯、颗粒物)。 (1)切割、钻孔粉尘(颗粒物) 项目切割、钻孔过程均会产生粉尘(颗粒物),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33 金属制品业、34通用设备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36汽车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备修理、433专用设备修理、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行业系数手册”——04下料的钢板氧/可燃气切割的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5kg/t-原料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 3411 金属结构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工业金属粉尘产污系数按1.523kg/(t?产品)计算。两个产污系数接近,本评价采用平均值进行计算,即切割、机加工粉尘产生量按1.51kg/t-原料计算,项目钢材(H钢、钢板、角钢)使用量合计为300t/a,算得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453t/a。 根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中“47 锯材加工业”的系数,车间不装除尘设备的情况下,重力沉降法的效率约为85%。金属比重大于木材,本项目的产生的粉尘为金属粉尘,较木质粉尘更易沉降,沉降率按90%计,算得颗粒物排放量为0.045t/a,以无组织形式扩散。 根据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复核调研和国家环保总部《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技术指南》课题调查资料表明,调研的国内6个机加工企业,各种机加工车床周边5m处,金属颗粒物浓度在0.3~0.95mg/m3,平均浓度为0.61mg/m3,故经车间厂房阻拦后,金属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组合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颗粒物),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 金属制品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6 汽车制造业、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备修理、433 专用设备修理、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行业系数手册”——09焊接——实芯焊丝颗粒物产污系数为9.19kg/t-原料,项目使用实芯焊丝1t/a,算得焊接烟尘量为0.009t/a,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扩散。由于项目车间宽敞,车间通风良好,只要加强车间通风扩散,焊接烟尘颗粒物的排放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打磨粉尘 项目使用打磨机进行打磨,会有打磨粉尘(颗粒物)产生,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 金属制品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6 汽车制造业、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备修理、433 专用设备修理、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行业系数手册”——06预处理——干式预处理件——钢板(含板材、构件等)的产污系数2.19 kg/t-原料,项目钢材(H钢、钢板、角钢)使用量合计为300t/a,算得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657t/a。打磨粉尘与切割、钻孔粉尘的类型一致,均为金属粉尘,车间沉降率按90%计算,则无组织排放量为0.066t/a,只要加强车间通风扩散,打磨粉尘颗粒物的排放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4)喷砂抛丸粉尘 项目使用抛丸机进行工作表面处理,会产生喷砂抛丸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保部公告 2021年第 24 号)中“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预处理---抛丸、喷砂粉尘废气产污系数为2.19千克/吨-原料,项目经抛丸表面处理的钢件年加工量约为300吨,喷砂抛丸工序粉尘颗粒物的产生量约0.657t/a。 抛丸机采用密闭设计,风管从室腔中抽风,配套风机风量12000m3/h,由于没有送风,抛丸机室腔内会形成一定的负压,粉尘不会外逸,且抛丸完成后等待片刻,待粉尘沉降后再打开抛丸机开口取出工件,故收集效率可达100%,根据《通风除尘设计手册》(胡传鼎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抛丸机配套布袋除尘器粉尘的处理效率可达99%以上,本次环评按除尘效率99%计算,即项目粉尘处理量为0.65t/a,排放量为0.007t/a,只要加强车间通风扩散,抛丸粉尘颗粒物的排放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5)喷漆废气 1)有机废气 项目调漆、喷漆、自然晾干和喷漆枪清洗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以总VOCs、二*苯、*苯表征,调漆、喷漆、自然晾干和喷漆枪清洗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因此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核算,不进行单独核算。本次评价按最不利的条件来考虑,调漆、喷漆、自然晾干和喷漆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按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100%挥发计算。项目综合考虑喷漆、调漆、晾干和喷漆枪清洗过程有机废气的收集情况,将对喷漆房进行整体负压抽风(喷漆房采用软帘密闭),喷漆房尺寸为长20m×宽10m×高2m,则体积为400m3,为提高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参考《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中的方法计算,按照车间空间体积和60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新风量,算得喷漆房理论所需风量为24000m3/h,考虑管道等风损因素,采用设计风量为29000m3/h的风机进行收集。 参照《 (略) 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粤环办〔2021〕92号)附件1中表4.5-1,“全密闭设备空间--单层密闭正压---集气效率85%”,本项目废气收集效率取85%。 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最终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参照《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粤环【2013】 79号文)中表4典型治理技术的经济成本及环境效益,吸附法可达效率为50-80%。本项目有机废气浓度较低,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率取65%,第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取65%,则二级活性炭吸附器可满足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85%以上,本次评价处理效率按85%计算。具体项目喷漆有机废气产排情况见表4-7。 2)漆雾(颗粒物) 项目喷漆过程会有漆雾产生,主要以颗粒物表征,本评价根据涂料中的固含量和喷涂附着率核算漆雾的产生量。漆雾随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收集,引入“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中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率为85%,处理效率为90%,处理风量为29000m3/h。 (三)噪声 1、噪声源强及达标情况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等离子切割机、磁力钻机、通孔机、打磨机、抛丸机、焊机、弧焊、喷枪等机械设备噪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约为70~85dB(A)。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降噪措施等约能降低15dB(A)。 (四)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一般固废、废空桶、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包括:钢材边角料、车间收集粉尘、废焊丝;废空桶;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水喷淋沉渣、废漆膜和废机油。一般固废编号依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编码,具体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 1)一般工业固废 ①钢材边角料(编号:331-001-09) 边角料:钢材在生产过程会产生边角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9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边角料一般固废代码为331-001-09,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 (略) 回收处置。 ②车间收集粉尘(编号:331-001-66) 切割、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会有金属粉尘产生,由于粉尘比重较大约有90%沉降在车间内,根据前文工程分析,车间收集粉尘量为0.999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金属粉尘一般固废代码为331-001-66,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 (略) 回收处置。 ③废焊丝(编号:331-001-10) 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废焊丝,废焊丝产生量约为0.1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废焊丝一般固废代码为331-001-10,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 (略) 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活性炭是一种多孔性的含炭物质,它具有高度发达的孔隙构造,活性炭的多孔结构为其提供了大量的表面积,使其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当废气污染物经过活性炭时污染物被其吸附,从而起到净化废气的作用。 ②水喷淋沉渣 水喷淋塔需每天进行捞渣,根据工程分析,喷淋对颗粒物的去除量为0.905t/a,含水率按70%计算,则算得水喷淋沉渣为3.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水喷淋沉渣属于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为264-012-12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③废机油 项目在机械设备维修过程及设备运转需要使用润滑油,润滑油属于消耗品,不会产生废润滑油,但机修过程会产生一些含矿物油废物,估算废机油产生量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妥善收集后置于危险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④废漆膜 项目在喷漆过程会在地面铺上一层漆膜,以收集未附着油漆,漆膜需每个月定期更换,估算废漆膜产生量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漆膜属于 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52-12的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置于危险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中转物: ①废空桶 项目水性色漆、水性底漆、油性漆、固化剂、稀释剂合计使用量为5.76t/a,均为50kg/桶,则年使用115.2桶/a(按116桶计算),单个空桶按0.75kg计算,则废空桶产生量为0.087t/a。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废空桶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家回收重复利用,不按固体废物管理,但暂存于危废废物暂存区内。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为员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按0.5kg/人﹒d计算,项目员工共有10人,年工作300天,则生活垃圾量合计为1.5t/a。 一般固废暂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危险废物储存、转运、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意见单的要求规范建设。生活垃圾暂存与垃圾桶、袋中,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需采取的措施如下: (1)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2)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3)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4)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5)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6)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7)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 能利用的,应 (略) 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 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8)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 (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9)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0)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 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 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11)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意见单的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