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宇格明叶(安徽) (略) 年产20万套环保材料及环保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套环保材料及环保设备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经济开发区魏张路 |
建设单位 | 宇格明叶(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2000万元,项目占地15000平方米,购置板材生产线、裁板机等设备并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后,可形成年产20万套环保材料及环保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挤出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须满足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 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重点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的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6.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