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人
供应商: (略)
地址: (略) 石桥铺镇石桥铺街91号
联系方式:
邮编: ***
联系人:汪刚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汪刚 职务: 董事长
二、被质疑人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秀山县公共资 (略) 、 (略) )
采购项目经办人:
秀山县公共资 (略) :方显武( *** )
(略) :刘群( *** )
质疑回复经办人:
秀山县公共资 (略) :邓显章( *** )
(略) :田秀兰(023- *** )
三、质疑事项
质疑人( (略) (略) )认为“ (略) 教委防近视作业本采购(第二次)项目(招标编号:XS2016CG139)”招标文件损害了质疑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出质疑。
(一)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数量要求、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要求(1)“材质要求 (略) 用纸张必须为“防近视簿本”的专用黄色纸张,报价人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检验报告。无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检验报告的,视为无效报价。”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条款。
(二)质疑事实和理由:
“防近视簿本”是专利申请人 * 乃炽 * 日申请专利的名称,专利号为(CN *** .X,其专利纸张为专用黄色纸, * 日国 (略) 驳回了 * 乃炽的专利申请,该专利法律状态现属于无效状态。本次招标文件明确 (略) 用纸张必须为“防近视簿本”的专用黄色纸张,其指定专利名称为“防近视簿本”纸张为专用黄色纸,明显是指定 * 乃炽的专利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基于上述法律规定,质疑人要求将该条款改为“材质要求 (略) 用纸张为“防近视”纸张,报价人须提 (略) 门颁发具有防近视功能纸张且有效的佐证材料及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检验报告,无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检验报告的视为无效报价”。
(略) 述,质疑人认为“ (略) 教委防近视作业本采购(第二次)项目(招标编号:XS2016CG139)”招标文件损害了质疑人的合法权益,质疑事项中载明的内容是属于设置不合理的条款。要求对质疑条款予以修改。
四、审查及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收到质疑人对“ (略) 教委防近视作业本采购(第二次)项目(招标编号:XS2016CG139)”的质疑书后,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数量要求、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要求(1)“材质要求 (略) 用纸张必须为“防近视簿本”的专用黄色纸张,报价人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检验报告。无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检验报告的,视为无效报价”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详见 (略) 教委防近视作业本采购(第二次)变更公告1。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略) (略)
(略) 公共资 (略)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