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司发〔2021〕9号
(略) (略) (略)
关于推出法律服务 (略) 企业健康平稳
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中心):
为切 (略) 委区政府积极服务企业发展要求,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略) 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略) 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推出法律服务 (略) 企业健康平稳发展10条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思想, (略) 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治服务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全力提高企业经营者、员工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帮助企业规避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助推企业更加健康、快速、规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略) 。坚持为人为本,服务至上。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
三、主要内容
(一)成立专项公益法律服务队(略)。
组建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 (略) 公益法律服务队(略),公开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 (略) 、微信等线上服务方式, (略) 企业合同履行、知识产权、涉外贸易、金融、劳动关系等,提供在线免费咨询服务。
(二)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充分利用(略)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窗 (略) ,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即时回应、迅速反馈;对因劳资问题等引发矛盾纠纷的法律服务需求,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帮助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克服困难。
(三)推行线上办理法律服务机制。
充分发挥“一网通办”作用,及时 (略) 上申请的行政审批、法律援助申请等事项。鼓励律师事 (略) 上立案和提交材料、电子签章、视频对话、远程庭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加大对“网上办”“热线办”的推广宣传,引导企业通过远程方式寻求法律服务,推动“不见面”也能“办成事”。
(四)实行现场法律服务预约机制。
各公共法律服务接待场所以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布咨询和预约电话;确有必要到现场办理事务的企业,通过 (略) 络方式预约,提高服务效率。
1.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协助机制。
根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服务条线以 (略) 反映的纠纷问题,分析研判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 (略) 、 (略) 等司法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通报信息,加强业务协作和执法协调。
(六)开展专项法律体检活动。
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法治体检服务,针对企业在管理、职工劳动关系解除等事项开展专项法治体检服务,及时出具法治体检报告,提出合规的建议和应对措施,及时化解顾问企业法律风险。
(七)为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辖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应主动与乡镇政府或街 (略) 对接联系,摸排尚未聘请法律顾问的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参照法律顾问单位专项法治体检要求,以“点对点”服务方式为结对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八)加强纠纷 (略) 。
(略) 、乡镇两级社会矛盾 (略) 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咨询方式,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在线”值守,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重点加强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纠纷和劳资纠纷等调解工作指导,努力防止纠纷升级成群体性事件。
(九)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把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宣传任务。加强线上法治宣传,推行线下精准普法,及时公布有关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营造依法行事、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十)法律援助应援即援。
农民工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即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引导理性维护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区法律援助中心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确保将服务企业工作抓细抓实,全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二)精心组织,细化落实。各司法所要在10条措施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层层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略) 将加强对落实10条措施的跟踪督导,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对各司法所进行专项指导,确保服务企业措施真正落地见效。
(三)广泛宣传,树立形象。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10条措施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关注的事项,提高10条措施的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 (略) 司法行政部门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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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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