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略) 再生水管理办法》规定,需对再生水利用设施出水水质进行日常检测,确保再生水水质 (略) 污水再生水利用分类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再生水水质抽检及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
(略) 再生水利用设施水质抽检及年检
二、 采购需求及内容
1. 集中式再生水厂水质月检工作(样本单价拟不超过700元/个);主城区分散式再生水站水质年检工作和重点监管的分散式再生水站水质月检工作(样本单价拟不超过250元/个)。
2. 工期要求: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 (略) 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提供的各再生水利用设施名单及双方约定的检测指标名录,到再生水利用设施现场取样检测,于每月5日前出具上月检测的水质检测报告。
3. 简要技术参数:检测指 (略) 杂用水GB/T18920-2020《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及GB/T18921—20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两类,其中集中式再生水检测GB/T18920-2020《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全部13项指标;分散式再 (略) 杂用水的检测生化需氧量(mg/L)、氨氮(mg/L)、总余氯(mg/L)、色度(度)、浊度(NTU)、溶解性总固体(mg/L)等6项指标,用于景观环境用水的检测色度(度)、悬浮物(mg/L)、总磷(mg/L)、五日生化需量(mg/L)、氨氮(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粪大肠菌群(个)等7项指标。
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具有水质检测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括全部检测项目〕,自身具有能够完成全部检测项目的实验室。
三、 采购主体
(略) 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四、 项目预算
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总额控制在*元内。
五、 承接主体的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所提供的服务在经营范围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供应商具有 (略) 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且附表中须包括水质检测内容,自身具有能够完成全部检测项目的实验室;
9.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给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0.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承担类似项目经验(指水环境水质检验检测报告编制业绩)并提供至少三个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成果材料)。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购买方式
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政府购买服务,评选将从政策熟悉程度、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近3年业绩、人员配备、单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
七、 其他事项
注:请有意承接的法人或组织,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书内容(一式六份) (略) 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设施管理处。
联系人:杨雅男 联系电话:*
信息来源:http://**-12-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