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政略关于监控系统采购(LZX18-026)项目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略
法定代表人:曹敬之 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韦小勇 职务:项目经理
地址:X市胜利路4号17栋2单元301
电话: ## 传真: ##
质疑人于2018年2略递交《质疑函》,对监控系统采购(LZX18-026)项目成交结果内容提出质疑。我中心于2018年略所提交的质疑材料。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中心及时将质疑情况反略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一)本项目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要求下列两项货物支持 30W的PoE+远程供电功能,分别是:“6. 汇聚交换机:(1)48个10/ ## M自适应电口交换机(支持30W的PoE+远程供电);(2)交换容量≥248Gbps;(3)包转发率≥170Mpps。”,“7. 汇聚交换机:(1)16个10/ ## M自适应电口交换机(支持30W的PoE+远程供电);(2)交换容量≥48Gbps;(3)包转发率≥26.8Mpps。”。
略提交的《质疑函》略家所授权的经销商出具的佐证材料中指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X市牛灵略所针对以上两项要求的响应货物品牌及型号为“华为 S ## C-EI”及“华为S ## X-LI-AC”,此两项货物并不支持POE远程供电功能,不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故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X市牛灵略未对本项目的询略实质性响应。
(二)成交供应商X市牛灵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第6项货物“汇聚交换机”、第7项货物“汇聚交换机”的响应货物品牌及型号为“华为 S ## C-EI”、“华为S ## X-LI-AC”,此两项货物的报价均为人民币 * 仟元整(¥1,000.00)。
略调查后认为成交供应商X市牛灵略针对上述两项货物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违反了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的原则并于质疑时提供略调研佐证材料。
二、答复:
(一)我中略、略认证经销商X略核实,本项目成交供应商X市牛灵略所选用的汇聚交换机“华为 S ## C-EI”、“华为S ## X-LI-AC” 不支持POE远程供电功能,该品牌系列支持POE远程供电功能的型号实为“S ## C-PWE-EI”、“S ## X-PWR-LI-AC”。因此,本项目成交供应商X市牛灵略所响应的此两项货物技术参数未对询价通知书要求做实质性响应。
(二)我中略认证经销商X略核实,略询价比较,“华为 S ## C-EI”略均售价为人民币 * 万 * 仟元,“华为S ## X-LI-AC” 略均售价为人民币 * 仟元。本项目成交供应商X市牛灵略针对上述两项产品的报价均为人民币 * 仟元整。因此,本项目成交供应商X市牛灵略存在涉嫌以远略价的价格做价格响应情形。
我中心于2018年#月#日通知X市牛灵略领取质疑材料并要求其在2月11日12:00前做出质疑答复。略《质疑答复函》发文前,略提交任何答复说明。根据以上略核实的信息,我中心认为:X市牛灵略分货物存在未对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略分货物报价做出合理解释及说明。根据询价通知书有关规定,其响应无效,质疑事项成立。根据《X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略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九条第(三)款、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本项目组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X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略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十四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略门投诉。
X市政略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