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新疆伊犁州伊宁县织造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县伊东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伊犁州伊宁县织造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2.工程规模:新建空压站1座,泵房1间,换热站、消防水池、道路5.8公里、供排水管网13公里,蒸汽管网5公里、电网改造基础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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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企业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02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7日 10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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