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衡 (略) 樟树税务所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略)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琦(略)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29 16:01 -2024-11-01 16:01
采购单位: (略) 衡阳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建设工程施工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施工和维修用房施工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施工和维修用房施工; 描述:衡 (略) 樟树税务所维修工程;施工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衡 (略) 樟树税务所维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踏勘:采购文件中对施工现场的描述仅供竞价人参考,竞价人在竞价前应认真踏勘工程现场(原衡阳县樟树 (略) 养护站),了解项目位置和建设要求,并取得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资料。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为理由要求采购人额外支付费用或延长工期。竞价人踏勘期限为竞价发布之日起2天内,采购人予以积极配合。现场踏勘的一切费用由竞价人自理。;主要材料要求:成交竞价人用于该项目的主要材料必须是国家注册名牌的优等产品,施工前须提供相关样品(包括品牌、颜色、规格等),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才可用于该项目,如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用于该工程的,采购人有权让成交竞价人拆除,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竞价人自负。;响应文件提交须知:参与竞价的竞价人须在电子卖场“需求响应栏”中上传响应文件,竞价人未上传响应文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包含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交本采购文件第三章《竞价报价表》(加盖竞价人公章); 2.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响应文件提交须知: 3.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公示系统),企业不存在违法失信、违规上访等不良行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控制价:人民币(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略).67);采购需求:衡 (略) 樟树税务所维修工程,位于衡阳县樟树乡 (略) (略) 落内。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略).67 | - |
买家留言:竞价人需要采购人提供项目竞价相关资料,采购人将予以积极配合。
附件:衡 (略) 樟树税务所维修工程采购文件.wps
衡 (略) 樟树税务所维修工程-----衡 (略) 樟树税务所维修工程-衡 (略) 樟树税务所维修工程.xls
响应附件要求:完全响应《衡阳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略) 衡阳县 西渡镇 新正街19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资质、工艺、质保、工期要求 | 1.企业营业范围需包含“建设工程施工”资质,注册资金需达到(略)元及以上; 2.工艺要求:需严格按采购人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和施工图进行施工; 3.质保要求:工程质保1年; 4.工期要求:竞价成交公告后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工期4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