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4〕689号)要求,现有陈静媛等17人通过云闪付APP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报系统提交了申请材料。经材料审核及现场核验,陈静媛等17人符合补贴申领条件,拟同意申报发放相应补贴资金。现对陈静媛等17人申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即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止)。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平乐县住房和 (略) ,或通过电话反馈。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申报发放相应补贴资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24号,邮政编码:*
异议反馈联系电话:*、*
平乐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