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燕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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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灵寿县燕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燕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已由 /以河北省水利厅 冀水审[ * ] *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灵寿县燕川水库除险加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略) 、灵寿县燕川水库除险加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副)坝上游坝坡 (略) 部翻修、下游坝坡防护,坝顶路面及上坝路面重建;主坝坝顶磁右渠加固、跨渠桥拆除重建;溢洪道加固;输水洞进水塔及工作桥拆除重建,洞身加固,出口工作闸及消能设施重建,金属结构及电气设施更新;安全监测及管理设施更新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30至 ***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 (略) 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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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灵寿县燕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1、原公告日期: * 年1月30日,更正公告日期: * 年2月15日 2、原公告内容: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02月21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 )”,使用投标人河北 CA 数字证书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更正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03月08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 )”,使用投标人河北 CA 数字证书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