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自然资闲认字〔2023〕6号
(略) (略) :
你司通过工业挂牌取得年产1万套工矿机械项目用地,宗地编号2012挂-G34,坐落于新罗区东城街道东宝山,面积为1.1853公顷,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期限为2014年4月24日,经市政府批准延长开工期限至2021年12月2日。
上述宗地存在已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龙自然资闲调字〔2022〕14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属政府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