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2024-(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沙田镇海岸线占补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28,更正为:2024-12-1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2 10:00:00,更正为:2024-12-20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12 10:00:00,更正为:2024-12-20 10:00:00。
原采购文件( (略) 沙田镇海岸线占补修复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的拟投入设备情况中“根据投标人拟投入设备情况进行评分: ①每具有1台挖掘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②每具有1辆卸货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③每具有1台无人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④割草机、油锯、消防水泵、安全帽、GPS测量仪,每具备1项设备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1)关于上述评分①和②,如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投标人租赁使用的,须同时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行驶证须在有效期内。无提供不得分。(2)关于上述评分③和④,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附设备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投入设备情况进行评分: ①每具有1台挖掘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②每具有1辆卸货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③每具有1台无人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④割草机、油锯、消防水泵、安全帽、GPS测量仪,每具备1项设备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1)关于上述评分①,如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投标人租赁使用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关于上述评分②,如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投标人租赁使用的,须同时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行驶证须在有效期内。无提供不得分。(3)关于上述评分③和④,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附设备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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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沙田镇 (略) (略) 7号自 (略)
联系方式:0769-(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0769-(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略)
广东 (略)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