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龙:
我局于 * 年?5月 * 日依法对你位于 (略) 区蒙村镇 (略) 村委深山村附近冶炼加工点非法 (略) 为作出扣押决定书(来兴环扣字〔 * 〕1号),扣押你加工点4袋工业氟硅酸钠、 * 袋铝灰及5袋煤块共计 * . * 吨, * 快铝锭计2. * 吨等生产原料和成品,押放在 (略) 区蒙村镇蒙村新村县路岭 (略) 市双益果业仓库内,扣押的期限为 * 日(时间从 * 日起至 * 日止)。后因案情复杂,我局依法告知你延长扣押期限 * 天(延长时间从? * 年?6 月 * 日起至 * 年?7月? * 日止)。因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现根据《中华 (略) 政强制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依法决定解除扣押。
因案件已移送 (略) ,所扣押货物属涉案物品,且具有浸出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请你于 * 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扣押清单》到物品存放地点核对被扣押物品, (略) (略) 置。
(略) (略)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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