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荣规资告字〔2022〕19号 | ||||||||||||||||
根据 (略) 相关规定, (略) 荣昌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略) (略) 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基本情况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地块规划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让面积(㎡) | 产业类别 | 投资强度 | 投入产出比 | 规划主要技术指标 | 出让年限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 注 | |||
1 | 荣昌区河包镇2022-RC-10-03号地块 | 东 (略) ,南 (略) ,西 (略) ,北 (略) | A6-02/01、A6-03/01、A9-02/01、A9-03/01 | M2 二类工业用地(工业3级) | * | 食品 | ≥*元/亩 | 1:2.5 | 容积率:≥1.1。建筑密度:普通工业厂房用地建筑密度不得低于55%,普通工业多层厂房用地建筑密度不得低于40%,标准厂房用地建筑密度不得低于40%,(有特殊工艺要求或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业项目除外)。 | 50年 | 5114 | 5114 | 1.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清土地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地,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交地后三个月内开工,项目建筑规模在*平方米以内的按时开工后2年内竣工,建筑规模在*平方米以上*平方米以下的按时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建筑规模在*平方米以上的按时开工后3年内竣工。具体时间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2.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7%。3.项目环保要求:竞买者拟建设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荣昌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准入条件(详情咨询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备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
二、报名期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