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采购需求部门论证,现将招标公告内容作以下更正:
一、将招标公告中第四项“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第八条“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更正为:“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二、将招标公告中第五项“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中第四条“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更正为:“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三、将招标公告中第六项“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中“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月22日9时00分”更正为“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月20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9时30分”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