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旌德县人民政府批准,旌德县自然资 (略) 决定挂牌出让编号为2023-39号、2023-4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参考价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39号 | 旌德县宏地 (略) 北侧 | #.31 | 城镇住宅用地 | ≤1.5 | ≤30% | ≥30% | 70年 | 3000 | 6236 |
2023-45号 | 旌德县状 (略) 北侧、消防大队东侧 | #.1 | 城镇住宅用地 | ≤1.5 | ≤30% | ≥30% | 70年 | 3000 | 5281 |
二、 出让土地的受让对象: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自然资源部印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文件的取得及竞买申请: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时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下载出让文件,在线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 电话申请。
四、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5日。
公开挂牌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5日15:30时。
挂牌出让申请和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7: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30时。
挂牌地点: (略)
五、本次公开出让由旌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六、其他公告事项
1、2023-39号、2023-45号宗地具体规划要求分别详见规设字〔2023〕49号规划设计条件、规设字〔2023〕56号规划设计条件。
2、2023-39号、2023-45号两宗地分别按现状单独出让,场地平整、管网建设及附着物拆除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采挖砂石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2023〕76号)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自用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 (略) 处置”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5、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不少于50﹪土地出让价款,一年之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23〕7号) (略) (略) 域内拟出让(或划拨)的建设项目用地,在土地出让公告(或划拨决定书)中明确:该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属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7、地块具体信息详见竞买文件。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本次出让 (略) 上报名,申请人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在线提出竞买申请,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 IE7、IE8、IE9、IE11 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 (略) (略) 网(http://**)-国土资源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 (略) 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挂牌会30分钟 (略) (略) 网(http://** )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三份) (略) 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 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收款人: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旌德县支行
账 号:##
八、联系方式
1、旌德县自然资 (略) ,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赵先生 0563-#。
2、 (略) ,联系人及电话:#先生 0563-#。
3、 (略) 址:http://**、http://**
九、本公告中的数据及未尽事宜以本次制定的出让文件为准并执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如有变动,以旌德县自然资 (略) 的书面通知为准。
旌德县自然资 (略)
二O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