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委托武汉华维 (略) 编制的《 (略) 洪湖通威2023-2024淡季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和《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略) (略) 新堤街道新堤大道1号, (略) 洪湖通威2023-2024淡季技改项目在 (略) (略) 内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额*元,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75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增一条颗粒饲料(也称粉状配合饲料)生产线和一条膨化饲料生产线;2、锅炉改造: (略) 现有1台6t/h燃煤锅炉改为3台1.7t/h燃气锅炉;3、颗粒饲料生产线二次破碎系统破碎机改造:将两台130型超微粉并联线拆分升级为两条180型超微粉独立线;4、膨化饲料生产线改造:①淘汰原生产线中的扬州科润德立式烘干机,更换为卧式直燃型烘干机;②对膨化机进行设备升级改造,将118膨化机出口放大、后端配置密度控制仪,加强膨化机生产精度;5、增加四台自动套袋机;6、增加产品检验实验室:主要针对本项目生产批次产品进行内部质量检验,检测指标主要为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能量等营养指标项目检测。项目完成后,预计年产达到常规颗粒饲料*吨、特水颗粒饲料*吨、膨化浮性饲料*吨、膨化沉性饲料*吨,合计年产水产饲料*吨的生产规模不变。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地点 (略) 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预测情况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装卸粉尘、生产工艺粉尘、生产工艺恶臭气体、烘干炉燃烧废气、实验室废气、锅炉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理废水和实验室废水。
(三)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碎机、颗粒机、膨化机、烘干机等生产设备。
(四)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生产中散落的原材料以及初清工序产生的杂质、脉冲除尘器回收的除尘灰、废反渗透膜、废滤芯)、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实验室废液)。
三、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燃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 (略) 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和NOX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一次粉碎、二次粉碎(颗粒线)工序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至配套脉冲 (略) 理后通过2根20m排气筒排放;制粒冷却工序粉尘和恶臭气体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至配套脉冲 (略) 理后,通过1根43m排气筒排放;二次粉碎(膨化线)工序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至配套脉冲 (略) 理后,通过1根31.5m排气筒排放;烘干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与膨化烘干工序粉尘和恶臭气体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至配套脉冲 (略) 理后,通过1根43m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工艺粉尘、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NOX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其中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排放的粉尘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 (略) 理后通过屋顶烟道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项目物料装卸粉尘通过设置封闭式堆场,车间设置高 (略) 及降低物料卸料高度落差等措施,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通过设置格栅+斜坡式负压进料斗及脉冲 (略) 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初清、混合、分级打包工序粉尘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至脉冲 (略) 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原料暂存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引至屋顶排放。项目产生的粉尘和实验室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 (略) 理,与办公生活污水一起排入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 (略)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 (略) (略) (略) (略) (略) 理, (略) 理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通过污水 (略) (略) (略) (略) (略) 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维护设备良好运 (略) 绿化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废包装材 (略) 回收利用,生产中散落的原材料和脉冲除尘器回收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绳头、铁块等杂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理;废反渗透膜和废滤芯交由设备厂 (略) 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实验室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同类别 (略) 堆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
四、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279t/a、NH3-N:0.028t/a、SO2:0.160t/a、NOx:0.749t/a、颗粒物:10.224t/a、挥发性有机物:0.003t/a。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须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经营期间,不得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环境污染。
六、信息公开要求
应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 (略) 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八、批复时效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批文下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九、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