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略) 场监 (略) 《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部署和要求,我局拟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项工作开展综合评估,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二、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综合比选。
三、预算金额
(略)元以内。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每半年对夏县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1.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包括印发方案、建立机制、督查指导、宣传培训等;
2.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包括审查范围是否全面、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
3.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包括清理任务是否完成、清理范围是否全面、清理结果是否准确等;
4.制度实施成效,包括经审查调整政策措施的情况、经清理废止调整政策措施的情况,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在预防和纠正行政性垄断、 (略) 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等;
5.总结分析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炼可复制、可推广、能示范的制度性、机制性经验等;
6.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对制度实施情况的相关评价和意见建议等;
7.其他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内容。
对上述被评估单位 (略) 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抽查评估,抽查数量不低于30%,并出具评估意见书和抽查报告。
在评估时一并指导各部门制定内部审查机制完善协调机构,对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提出的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咨询进行分析、答复。
(二)根据夏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每月对夏县人民政府、政府 (略) 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发现和规 (略) 场公平竞争的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三)以《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务为主题,对成员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至少进行2次培训。
五、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第三方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与政策制定机关及评估事项无利害关系,且具备相应评估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料要求
相关评估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五)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服务计划及承诺、人员和技术配备情况、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等;
(六)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七)评估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报名方式
报名人将各项资料加盖公章, (略) 场 (略) (略) 25号。收件人:王璞真。联系方式:(略)。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0日下午18时。
(略) 场 (略)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