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7609-8250
项目单位: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长兴县31 (略) 域联动(“e网联治”)项目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长兴县31 (略) 域联动(“e网联治”)项目 2.建设服务单位: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3.项目地点: (略) 长兴县 4.项目概况:进行长兴县31 (略) 域联动(“e网联治”)建设,通过318国道长兴超限检测站与治超非现场执法点联动,构建“线上+线下”、“非现+超限检测站” (略) 超限超载治理体系, (略) 出行车辆的多维度感知和超限车 (略) 域监测,强化信息科技手段在治超中的应用,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完成对违法超限车辆的预警、拦截、处罚、反馈全流程智能化执法闭环,联动治超非现场执法点采集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加强治超稽查布控应用,引导超限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形成完整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证据链,提升长兴县省际国省 (略) 域的治超监 (略) 警联合执法能力,实现超限车辆“应检尽检、应罚尽罚”。 主要建设内容有:(一)区域监管联动系统;(二)区域监管非现场联动应用;(三)区域监管超限检测站联动应用;(四)站端执法设备等。 本次选取监理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监理管理。 5.服务金额:(略)元。 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
服务类型:工程监理
服务事项:工程监理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服务机构具备信息系统工程和通信工程监理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3.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定】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 (略) 网上 (略) 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1.技术要求 (1)监督与协助项目实施 (2)竣工验收与技术培训检查 (3)质保期售后服务监督 (4)三方协调 (5)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6)人员管理 (7)合同管理 (8)范围管理 (9)文档管理 2.服务人员要求 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软件工程造价师,信息安全管理(高级)资格证书,其他监理人员要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专业)。 3.工期要求 与施工同步。 4.结算价计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技术服务费的50%,共计人民币 (略)万(略)仟元整(¥(略)元)。 (2)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技术服务费的50%,共计人民币 (略)万(略)仟元整(¥(略)元)。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略)元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另行通知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陈斌副队长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略)
发布时间:2024-11-15 14: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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