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 明互华招[2024]Q1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口镇高坑村(磨刀弯)松材线虫病除治性采伐木材项目根据相关纪要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清流县嵩口镇高坑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嵩口镇高坑村(磨刀弯);
2.2项目名称:嵩口镇高坑村(磨刀弯)松材线虫病除治性采伐木材项目:
2.3采伐地点:详见《伐区调查设计书》、《伐区示意图》;
2.4除治费用标准:规格材:215元/立方,小径:80元/立方,薪材:80元/立方,总价为:#元。
2.5项目实施期限:6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清流县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疫木清理防治过程中要确保林木安全,防止发生森林火灾;要加强人员培训,确 (略) 置人员人身安全;要确保疫木砍伐到位,凡有发现疫木要做到应砍尽砍;要确保砍伐精准,不得出现非疫木砍伐现象。
3.2投标人不得转让中标标的。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
3.3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若有买标或串标行为,中标无效。
3.4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3.5中标人在生产、施工期间,应合法经营。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遵守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林政管理规定及林业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自觉 (略) 的安定和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禁中标人的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含下班及休息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
3.6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与招标人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4.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公告发出三日后即 2024年10月24日下午15点30分在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将直接在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有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康养胜地 宜居嵩口微信公众号”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0月25日至10月28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二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28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嵩口镇高坑村村民委员会。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确认
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福建互华 (略) (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1:00分前将确认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盖章后送至福建互华 (略) (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嵩口镇高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清流县嵩口镇高坑村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 (略)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
电话:#联系人:小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