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对我校 “马海德纪念馆”设计制作服务项目进行校内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投标。
1.项目名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马海德纪念馆”建设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投标金额不超***万元整(含¥450,000.00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取校内采购。根据供货商的报价、公司综合实力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评价综合评分,确定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4.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提供);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4.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信用记录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等渠道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时间:2023年8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宣传部宣传科(C栋302办公室)。
5.3采购单位: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5.4采购地址: (略) 高新区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5.5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5.6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招标文件索取和投标文件递交。
5.7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19日17时30分前给到学校指定地点,确认资格合格后即可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5.8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9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无效。
6.开标时间及地点:
评审地点: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14:30准时开启(请提前15分钟到场做准备)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交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采购文件的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