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吐 (略) 北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阿克苏地区水利局和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以阿地水【2022】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为新和县水资源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光正 (略)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新和县。
2.2 (一)、植物措施:水土保持经济林及水土保持防护林配套滴灌系统,系统主要由沉淀池、 (略) 、变压器、首部加压过滤施肥系统、泵房、地埋 (略) 、地 (略) 等组成。(二)封育治理措施:(1)对项目区内牲畜易进出、人为活动易造成植被破坏的地方,采用刺丝对植物措施进行封育治理,共布置 19.7km 刺丝围栏。(2)为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力度,让各族群众懂得水土保持治理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在 (略) 入口、地势高、醒目的地方设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宣传碑,本工程设置 1 个宣传碑和 2 个不锈钢宣传牌。
2.3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2.4本次项目评标办法及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级以上(含*级)建造师注册证(疆外施工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及水利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2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级(含*级)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和具备*级(含*级)以上水土保持施工监理资质,具有独立签署合同及履行义务能力且履约能力良好的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需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起在阿克苏地区公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根据《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10:30,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标段、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将加密的投标文件(XJTF格式)直接上传至阿克苏地区公 (略) (阿克苏地区 (略) —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栏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施工标段、监理标段请登录:
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进行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答疑及澄清等。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其他公告内容
7.1请各投标人按照《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准备本次投标工作(http://**-5a1a-45d9-99d5-3f3b*.html)。
7.2“不见面”开标具体事项详见《阿克苏地区水利电子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811a-4*d-d263a9e7a00d.html)。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 (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新疆日报》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和县水资源总站
地 址:新和县农业综合服务大楼
联系人:亚森·哈斯木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光正 (略)
地 址: (略) 上海城商业1号楼2层202号商铺
联 系 人:王少博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