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 (略) (略) 关于2024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
四川古蔺酱酒之乡 (略) 茅溪组 (略) 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 (略) 拟对四川古蔺酱酒之乡 (略) 茅溪组 (略) 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2024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王乾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四川古蔺酱酒之乡 (略) 茅溪组 (略) 理厂建设项目 | 古蔺县茅溪镇九坝村十一组(四川古蔺酱酒之乡 (略) 范围内) | 四川古蔺经 (略) 管理委员会 | 四川 (略) | (略) 理规模为2200m3/ (略) 理设施主体及其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以 (略) 6.787km、 (略) 25.18km。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 (略) 理规模600m3/d, (略) 理规模600m3/d, (略) 理规模1000m3/d。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生物除 (略) 理达标后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放;沼气经脱水、 (略) 理后优先供燃气锅炉使用,剩余部分用于食堂和发电;沼气发电燃烧废气经 (略) 理达标后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排放。同时,加 (略) 理过程管理,减轻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与服务范围内收纳的废水(若白酒酿造企业废水与本项目实行协商排放,则收纳的白酒酿造企业废水进入本项目前须满足双方签订的具备法律效力协议中明确的相关排放要求)经 (略) 理达《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限值(其中对CODCr、BOD5、氨氮和TP四个指标分别提标至20mg/L、4mg/L、1mg/L、0.2mg/L)后排放,该项目服务范围内白酒酿造企业按《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10m3/t控制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出该限值要求,则该项目参照《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房、绿化带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检验废物、废催化剂、废机油、废矿物油、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 (略) 置。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重 (略) 、一 (略) (略) 防渗措施, (略) 理 (略) 理主体工程、事故应急池、危废贮 (略) 域严格进行重点防渗,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 (略) 置设施,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 (略) 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八)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书》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开展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九)按照四川古蔺酱酒之乡 (略) 规划环评要求, (略) 用水情况制定中水回用方案,充分利用中水回用、绿化灌溉等措施,减少尾水入河排放量。 | 四川 (略) 于2024年6月1 (略) 络公开相关信息,于2024年7月24日~8月6日期间, (略) 古蔺县 (略) 站公示、在泸州日报和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4年8月16日建设单 (略) 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略) 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