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 (略)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市级)(甘环气候发【202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甘肃锦泰 (略)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础信息
1、企业名称:甘肃锦泰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747U7401
3、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李东辰
4、地址: (略) 景泰县正路工业园
5、联系方式:李东辰 *
6、产品和规模:甘肃锦泰 (略) 现有一条热熔型防水卷材生产线,年产热熔型防水卷材550万m2。
二、执行标准
(1)废气
本公司有组织废气为工艺废气和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工艺废气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苯并[a]芘、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公司无生产废水,工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烟气净化系统的二级喷淋工序喷淋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拉粪车拉运至附近农田用作化粪。
(3)噪声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三、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沥青改性过程过程氧化罐、混合罐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浸油、涂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然后经“电浦焦油气+二级喷淋+引风机+等离子光催化器”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导热油炉使用醇基燃料,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量较少,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根据2023年5月甘肃 (略) 为企业做的自行检测报告(No:ZJ*),企业有组织工艺废气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限值;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标准限值。
(2)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滑石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微量粉尘。滑石粉投料过程采用全密闭螺旋输送装置经液下输送,仅在石粉存放入罐过程中会产生微量的粉尘,滑石粉采用专用罐车运输至厂内,使用压缩空气打入滑石粉专用储罐内,粉罐呼吸口在储罐顶部,罐顶安装袋式除尘器收集石粉粉尘回用于生产。
根据2023年5月甘肃 (略) 为企业做的自行检测报告(No:ZJ*),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公司无生产废水,工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烟气净化系统的二级喷淋工序喷淋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拉粪车拉运至附近农田用作化粪。
3、噪声
公司产生噪声的生产环节主要是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产噪的生产设备主要有运输车辆、撒砂机、覆膜机、压花装置、提升机、导热油炉、排风机、循环水泵等。公司选用性能可靠的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的减震措施、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2023年5月甘肃 (略) 为企业做的自行检测报告(No:ZJ*),各监测点位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公司生产固废主要为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膜、边角料、生活垃圾及不合格产品。边角料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至沥青池后,返回生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膜厂家更换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处置。
公司危险废物主要来自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焦油、废导热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污染物总量达标放情况
根据甘肃锦泰 (略) 排污许可证,无总量控制指标。
五、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2.联系人:李东辰 联系电话: *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