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贝馨纯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2024年8月 (略) (略) (略) 作出(2024)苏0507破申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贝馨纯 (略) (简称“贝馨纯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507破59号决定书,指定苏州信联 (略) 担任管理人。
2024年10月21日,本案书面会议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有14位债权人参会,现管理人将表决结果统计如下:
于管理人编制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3票,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总人数的78.57%,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98.58%,赞成人数过半且所代表的债权额总额超过无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对于管理人编制的《财产管理方案》,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2票,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总人数的85.71%,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99.23%,赞成人数过半且所代表的债权额总额超过无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对于管理人编制的《财产分配方案》,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2票,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总人数的85.71%,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99.23%,赞成人数过半且所代表的债权额总额超过无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对于管理人编制的《追缴股东出资的诉讼方案》,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2票,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总人数的85.71%,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99.23%,赞成人数过半且所代表的债权额总额超过无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对于管理人编制的《追究清算义务人的诉讼方案》,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2票,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总人数的85.71%,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99.23%,赞成人数过半且所代表的债权额总额超过无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对于管理人编制的《管理人报酬方案》,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2票,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总人数的85.71%,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99.23%,赞成人数过半且所代表的债权额总额超过无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略) 贝馨纯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