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 (略)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略) 实际,现将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公布如下:
一、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 (略) (略) 举报生态环境问题,举报途径包括:
(一)电话举报:拨打“0915-(略)”举报电话。
(二)来信来访举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邮编:(略))。
三、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信息应当包括:
(一)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二)明确的举报对象和环境问题,注明时间、地点、事项等;
(三)证据或者线索材料:环境问题的文件、图片、影像等。
四、 (略) (略) 收到关于生态环境举报问题线索后,将按照法律规定案件管辖原则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做出受理或者不受理决定,并将结果及时回复举报人。
五、 (略) (略) 对举报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
(略) (略)
2024年12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略).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