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餐厨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县餐 (略) 理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涿鹿县 (略) 以涿行审建审字【202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鹿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鹿县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涿鹿县河北涿鹿经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 ;规模:项目新建10米高钢筋混凝土护坡1080平方米; (略) 大门2座;新建地磅房、门房46.2平方米;新建铁艺围墙280米; (略) (略) 面1914平方米;路缘石380米;外接De100PE给水500米;外接DN300污水管1460米;室外 (略) 384米;燃气锅炉外接燃气管270米;化粪池1座;新建水冲厕所17.68m;新建地磅房、门房电气;新建水冲厕所电气、给排水、采暖设施;监控系统。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①涿鹿县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涿 (略) 24号 ;联 系人:梁利敏;联系电话:#邮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东信 (略) 地址:河 (略) 涿鹿县涿鹿镇合符大街西侧明基新城2号住宅楼1单元 401 室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涿鹿县住房和 (略) 电话:0313-#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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