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历 (略) 于2023年8月3日作出(2023)鲁0112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 (略) (以下简称“领邦华皓”)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鲁0112破2号决定书,指定山东 (略) 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领邦华皓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邦华皓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领邦华皓成立于2017年08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FDKEB0R,法定代表人为楼朝辉。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略) 持股比例100%。注册 (略) (略) 历城区唐冶新区围子山路1号唐冶新区管理委员会会展区2-19号办公室,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
(二)主要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领邦华皓名下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 (略) 历城区唐冶新区世纪大道以南、围子山路以西、土河以东,产权证号为鲁(2018)不动产权第*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面积为*m2,用途为商务金融,使用期限自2017年12月17日至2057年12月16日。该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权。
2.在建工程
(1)基本情况
领邦华皓开发项目备案名称为“华皓领邦建设项目”(世茂·时代先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华皓领邦建设项目用地面积*m2,规划总建筑面积*.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m2,地下建筑面积约*.6m2。项目分为东西两区建设,东区用地面积49516m2,西区目前尚未开发,用地面积58142m2。
(2)相关证照
序号 | 证号 | 名称 |
1 | 鲁(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
2 | 地字第*7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3 | 建字第*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东区) |
4 | 建字第*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区) |
5 | *201(*)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东区)(1#) |
6 | *101(*)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东区)(2#,3#,8#,7#,4#,6#,5#,一标段地下车库和其他配套设施) |
7 | *301(*)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东区)(二标段地下车库和其他配套设施) |
8 | *101(*)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东区)(12#,9#,11#,10#,换热站) |
9 | 济建预许*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东区)(1#) |
10 | 济建预许*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东区)(2#) |
11 | 济建预许*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东区)(3#) |
12 | 济建预许*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东区)(7#,4#,6#,5#,9#,8#) |
13 | 济建预许*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东区)(10#) |
14 | 济建预许*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东区)(11#,12#) |
15 | 济建预许*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东区)(地下车库和其他配套设施) |
(3)房屋销售情况
东区共建设12幢楼,均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情况如下:
楼号 | 预售许可证编号 | 批准预售面积(m2) | 房屋性质 | 套数 | 面积(m2) |
1# | 济建预许*号 | 10557.09 | 储藏室 | 4 | 151.15 |
商铺 | 22 | 1795.09 | |||
商业配套(办公) | 17 | 1320.64 | |||
新媒体展厅(商业配套) | 2 | 4868.16 | |||
小型车位 | 67 | 2422.05 | |||
2# | 济建预许*号 | 28844.83 | 商务办公 | 656 | 28844.83 |
3# | 济建预许*号 | 23928.66 | 商务办公 | 409 | 22699.82 |
商铺 | 10 | 1228.84 | |||
4#、5#、6#、7#、8#、9# | 济建预许*号 | 37137 | 商铺 | 29 | 3893.82 |
商务办公 | 124 | 33243.18 | |||
10# | 济建预许*号 | 35643.77 | 商务公寓 | 635 | 33826.02 |
储藏间 | 113 | 1817.75 | |||
11#、12# | 济建预许*号 | 35206.91 | 商铺 | 19 | 1595.77 |
商务公寓 | 626 | 33611.14 | |||
地下车库和其他配套设施 | 济建预许*号 | 23853.4 | 单层停车小型车位 | 674 | 22621.54 |
微型车位 | 49 | 1231.86 |
东区可售房源(包括商务办公、商务公寓、商铺、商业配套)共有2549套,其中已销售1829套,未销售720套;车位共有790个,储藏室共有117个,全部未销售。
(4)工程进度
东区工程进度如下:
名称 楼号 | 1#-8# | 9#-12# |
室内抹灰及地面 | 已完成 | 完成65% |
腻子 | 完成60% | 完成45% |
公区精装 | 未施工 | 未施工 |
外装 | 完成60% | 完成20% |
地下室地面 | 已完成 | 完成80% |
电线电缆 | 未施工 | 未施工 |
消防管道及喷淋 | 已完成 | 完成70% |
通风管道 | 完成90% | 完成80% |
市政施工 | 完成15% | 完成15% |
景观 | 未施工 | 未施工 |
电梯 | 完成55% | 完成92% |
(5)区域优势
华皓领邦建设项目临近世纪大道、 (略) 交通主动脉,西临规划地铁M3和M6交汇站唐冶站,未来世纪大道有轨电车1号线贯通唐冶,周边遥墙国际机场、济南 (略) 交通枢纽带动辐射,激活人气商气。教育、景观、交通、医疗、金融等居住配套齐全完善, (略) 康复研究中心、历城二中、 (略) 实验中学、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历城文博中心、首创奥特莱斯等,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丰富。项目规划的业态有沿街商业、SOHO办公、LOFT公寓、写字楼以及商墅,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品质优越,性价比高,具有良好的销售前景。
(三)主要负债情况
1.涉房类债权
涉房类债权人共1299户,债权总额为799,077,132.21元。
2.非涉房类债权
截至2023年9月15日,共申报88户92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127,066,990.20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33户33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8,274,439.30元,其中建设工程债权共3户3笔,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23,067.49元;普通债权共30户30笔,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8,051,371.82元。暂缓确认58户59笔债权,债权总额合计986,211,278.74元。
另,管理人接收到申报职工债权13户13笔,因证据材料不足,仍在审查、核实中。
以上资产负债情况供参考,具体以意向投资人经报名程序后自行调查的资产负债信息为准,债权最终确认情 (略) 裁定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公司治理结构应较为完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均 (略) 列入失信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履约能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领邦华皓重整所需资金,有充足资金支持领邦华皓重整后的生产运营,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但具有房地产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经验或重整投资成功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和战略投资人,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一)至(三)的条件。联合体组成以后,各成员单位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应当明确牵头方成员,各成员单位应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领邦华皓重整投资人招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下报名及邮寄地址: (略) 历城区围子山路世茂时代先声营销中心,线上报名邮箱:*@*63.com,意向投资人可任选其一进行报名。线上报名需向管理人邮箱发送拟提交材料的扫描版并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律师,*
联系人:张律师,*
3.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止,如期限届满仍未有适格投资人的,该公告继续有效。
4.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承诺函(附件一);
(2)送达地址确认书(附件二);
(3)主体资格材料,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意向投资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资质证书、投资优势、资金实力,投资意向等;
(5)意向投资人的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打印);
(6)意向投资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重整投资事宜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四,仅供参考)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7)意向投资人的决策机构(如有)同意参与重整投资的决议文件原件;
(8)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参与重整中的权利义务分配,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材料均应由投资人加盖公章/签名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未按要求提交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以确认报名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本公告要求。如管理人决定对报名人展开尽职调查的,报名人应予以配合。
(三)缴纳保密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审查合格后十日内向管理人交纳保密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50万元(一次性缴纳)。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山东 (略) 管理人
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工业北路支行
账号:*15331
(请在填写银行单据时,注明投资人单位全称及“保密保证金”字样。)
(四)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领邦华皓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协调领邦华皓予以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期限为签署保密协议后20个工作日。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符合领邦华皓的重整要求(具体要求由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后书面通知)。
(六)投资人遴选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完成后,管理人将组织投资人遴选工作。在投资人遴选工作结束后,管理人将指导领邦华皓与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退出本次招募工作,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更换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
(七)保证金的转换与退还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该保 (略) 裁定批准领邦华皓重整计划草案后自动转为对领邦华皓的投资款项(不计息)。
意向投资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管理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第一,意向投资人未能成为重整投资人或书面通知管理人退出参与领邦华皓的重整投资;第二,意向投资人未违反保密义务并承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三,意向投资人交还获取的领邦华皓的保密资料。
五、特别声明
(一)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依据。领邦华皓的经营状况、股权状态、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对本次招募工作相关事项具有决定权,意向投资人一旦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的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山东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