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融通 (略) 年产4万吨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江油工业园区扩区东区
三、建设单位:绵阳融通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五、项目概况:绵阳融通 (略) 于2022年选址于四川江油工业园区扩区东区开始建设15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在建),因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拟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实施绵阳融通 (略) 年产4万吨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新增用地*.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磷酸锰铁锂前驱体车间(303#,配套生产磷酸亚锰铁)、硫酸亚铁溶解车间(302#,设置硫酸亚铁料区、溶解区及硫酸亚铁半成品储罐)、磷酸锰铁锂厂房(301#,布设磷酸锰铁锂生产线)、制氮站(306#)、空压站(307#)、仓储设施(310#硫酸亚铁堆场、立体仓库、储罐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站、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建成后,新增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能力4万吨/年,副产品硫酸铵3.36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32万元,环保投资13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按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按相关要求做好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废水分类、分质收集处理,企业拟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305#,含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MVR蒸发系统、其他废水预处理系统、膜处理系统4套处理系统);其中高盐废水均采用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调节池+混凝沉淀除磷+氧化混凝沉淀除铁+混凝沉淀除钙、镁)+MVR蒸发系统+其他废水预处理系统(反应池+调节池+沉淀池)+膜处理系统(多介质过滤器+超滤+两级反渗透)处理,其他生产废水采用其他废水预处理系统+膜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上述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隔油预处理后)、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冷却塔排水一 (略) 政管网;企业外排废水须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 (略) 政管网(其中未列明指标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最 (略)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邓槽河。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房、主要工艺设备和输送管道均密闭。置换反应过程产生的氨气经“酸液喷淋洗涤塔”进行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闪蒸干燥塔为密闭设备,干燥废气(含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各自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炉为密闭设备,脱水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炉废气(低氮燃烧)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及包装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塔为密闭设备,喷雾干燥废气(含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各自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4米高排气筒排放;预烧结废气(颗粒物、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燃烧器处理后经16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炉废气(低氮燃烧)经16米高排气筒排放;辊道窑炉密闭,高温烧结废气(颗粒物、有机废气)经收集进入燃烧器(天然气助燃)处理后经16米高排气筒排放;最终干燥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炉废气(低氮燃烧)经16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配料混合、装倒钵及钵体氮气吹扫、粉碎、混批、筛分、除铁设备均密闭,上述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4米高排气筒排放(装倒钵排气筒16米高);检测废气经通风橱及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6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305#)烘干废气经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24米排气筒排放;MVR系统尾气经冷凝后,不凝气进入水喷淋洗涤塔进行处理后,依托废水处理站烘干废气排气筒排放;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闪蒸干燥废气、喷雾干燥废气、脱水粉尘、烧结转晶粉尘、窑炉烟气及高温烧结废气中SO2、NOx及颗粒物须满足《 (略)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硫酸及其他工段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浓度限值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标准,根据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按报告书核算,以本项目以磷酸锰铁锂前驱体车间303#、磷酸锰铁锂车间301#、材料检测中心、污水处理站305#、储罐区308#外延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反应釜、干燥机、回转窑、制氮机、空压机、冷却塔、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外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收购;纯水制备废材由厂家回收;铁磁性杂质由原材料供应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除尘回用于生产;硫酸铵作为副产品外售;废润滑油、检测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沾染危险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须进行鉴别,未鉴别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磷酸锰铁锂前驱体车间(303#)、硫酸亚铁溶解车间(302#)、磷酸锰铁锂厂房(301#)、材料检测中心、305#污水处理站、污泥转运站(309#)、危险废物暂存库、308#罐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的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车间四周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储罐区设置围堰,并落实足够容积的雨水收集池、应急收集池、消防废水收集池的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212-*-04-01-*]FGQB-0370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环境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2012〕362号)及《四川江油工业园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19〕69号)及《四川江油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略) 自然资源局具文说明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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