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黄启刚、班丽、姚孟田、张禹军四人,在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间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违背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租拒不支付,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以上租户进行清退,并追缴所欠房租。因无法联系租户本人,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告知,请以上租户或相关权利人自公告发出15日内前 (略) 住房和 (略) 3楼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取行政告知书,逾期未前来领取,视为已收到且无异议,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附件:1.行政告知书(班丽).doc
(联系人:袁瑞;联系电话:(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