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虎山生活区31号楼2单元4层 * 房产
挂牌日期: ***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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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区虎山生活区31号楼2单元4层 * 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
(略) 在地区 | 临淄区 |
挂牌价格 | 5.4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自由报价期结束前一个工作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至北 (略) 指定账户,并提交受让申请。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 (略) 申请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违反交易保证事项的, (略) 保证金将被 * %扣除,先用 (略) 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电 (略) 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