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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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 (略) 有限公司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略) (略) ) |
(略) 为批准单位 | 国家机 (略)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4, * .9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略) 备查材料。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 * . *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 * 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 (略) 保证金,先用 (略) 及各方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竞价公正性的;(6) (略) 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 * (略) 剩余交易价款。(2)认可标的企业现有职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3)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 (略) 账户。 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 (略) 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不接受基金、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