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发表澄清
一、
4.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安排一个项目经理驻点跟进现场
(6)其他要求: 1.需各单位派人到项目现场与我司进行踏勘。
2.各单位需将投标资料纸质文件送至成本部
二、
9.1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R组织,踏勘时间: 各单位在2022年12年13日上午10点进行踏勘,联系人:李家明(*) | ||
踏勘集中地点: | ||
(2)询价采购预备会 | ||
t不召开 | ||
□召开,召开时间: | ||
召开地点: |
三、
.考虑肇庆疫情影响,特将本次开标调整为腾讯会议开标(#腾讯会议:784 276 854)详细时间以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规定时间为准;开标前各单位将投标资料 (略) (略) 鼎湖区水街中路湾区西部华侨城成本部,联系人李家明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