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域防撞桩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4-12-24】
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略) 区域防撞桩修复项目 JSZC-#-PMJS-C2024-004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苏采云-项目参与-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PMJS-C2024-0042
项目名称: (略) 区域防撞桩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佰##万#仟#佰###元#角#分(¥#.82元)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
(略) 区域防撞桩修复工程位于苏州 (略) 唯亭街道,包含 (略) 区域防撞桩修复-水上 (略) 修复等内容。
2.施工范围及内容:施工范围为 (略) 区域防撞桩修复-水上 (略) 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苏 (略) 唯亭街道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合格
7.编制依据:
按现行苏住建价【2016】3号、苏建价【2016】154号营改增文件、苏住建价【2014】4号通知、苏建价【2014】448号贯彻意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及解释和勘误。
材料 (略) 2024年11月份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计入,信息价以 (略) 场价执行。
8.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编制说明,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9.施工要求:按现行国家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规程执行,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10.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11.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二年(其中绿化工程为1年),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合同履行期限:7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项目经理必须满足:(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在建工程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且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满足⑥要求的,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已满6个月。
注: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苏采云-项目参与-采购项目
方式:苏采云-已参与项目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站-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5-01-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 (略) 新场地-开标室(四)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 (略) 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在“ (略) (略) -苏采云-项目参与-采购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CA办理及使用指南: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 (略) (略) 苏采云登#页面右下角点击【新CA办理指南】--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采购系统中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操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采 (略) 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6、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 (略) 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
8、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9、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10、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 (略) (略) 点击“苏采云”进入交易系统,点击“开标大厅-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11、评审结果会在磋商会结束后通过苏采 (略) 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登#苏采 (略) 进行查看,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 (略) (略) 《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13、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 (略) ‘政采贷’专栏。
14、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15、苏州 (略) (略) 电话:0512-#、0512-#。
1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 (略) (略) 、江苏 (略) 上发布,敬请留意。
17、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 (略) 唯亭街 (略)
单位地址:苏州 (略) (略) 18号展业大厦A座
联系人:顾仁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京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400号开元大厦15楼
联系人:顾苏芯、刘金华、俞莉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苏芯、刘金华、俞莉
电话:0512-#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