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供应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 ||
省份/ (略) | 安徽 | 地区 | (略) - 南陵县 |
采购单位 | (略) | ||
代理机构 | 安徽恒升 (略) | 联系方式 | 韩钧 *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芜湖九 (略) | 中标价格 | 见正文 |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项目名称 | (略) 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供应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11CG2024FW3453 | |
标段名称 | (略) 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供应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11CG2024FW* | |
招标人 | 名称 | (略) |
地址 | 南陵县籍山镇城南新 (略) 和318国道交汇处 | |
联系人及电话 | 肖升乔 055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恒升 (略) |
地址 | (略) 信亚云谷3#402 | |
联系人及电话 | 韩钧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九 (略) |
投标报价 | 80.00% | |
授权代表 | 张桂岷 | |
服务期 |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略) 中 (略) ( (略) )购销合同 2.安徽省 (略) 医疗集团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投标报价 | 76.00% | |
授权代表 | 袁慧 | |
服务期 |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略) 医疗卫生机构带量采购药品购销合同 2. (略) 药品带量采购购销合同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略) 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供应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中药饮片(不包括精制中药饮片、免煎颗粒),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负责承担 (略) 智慧共享中药房发展需求及中药饮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 第二中标候选人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略) 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供应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中药饮片(不包括精制中药饮片、免煎颗粒),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负责承担 (略) 智慧共享中药房发展需求及中药饮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