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太子河区新铧商金属制造厂铸造及机械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太子河区新铧商金属制造厂铸造及机械加工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太子河区新铧商金属制造厂
建设地点:太子河区地质路辽阳钢管厂北侧对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翟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验收报告-太子河区新铧商金属制造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