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核〔 * 〕 * 号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 (略) 旗滨码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的请示》(株港〔 * 〕 * 号)等有关材料均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 * 〕 * 号文批复,后经株发改核〔 * 〕 * 号文变更项目建设单位,现因该码头不能满足需求,你公司申请提质改造,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 、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 (略) 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 * 〕 * 号)等文件精神, (略) 核准。
2、依据《 (略) 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 年本)》(湘政发〔 * 〕 * 号)文件,《 (略) 省 (略) 关于对 (略) 旗滨码头提质改造方案立项审批事项有关意见的复函》,由市政 (略) 门核准。
* 、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交通运输类的内河航运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区域有关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 (略) 关于 (略) 旗滨码头提质改造项目审查意见的函》、省发改委《关于对 (略) 旗滨码头提质改造方案立项审批事项有关意见的复函》等。
* 、核准内容
1、项目建设单位。 (略) 作为项目建设单位, (略) 市空间规划要求组织实施 (略) 旗滨码头提质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 - * - ***
2、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大桥下游 (略) (湘江右岸)。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拟对 (略) (略) 提质改造,具体包括港池疏浚、水工构筑物、辅助用房、道路、堆场及附属配套等工程,起重机等设备设施的购置及安装。项目改造 * 吨级(兼顾 * 吨级)的通用泊位。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 . * 万元,其中:工程费 * .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 . * 万元、预备费 * . * 万元、建设期利息 *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5、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 (略) 。
6、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7、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 (略) 。项目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单位负责。
8、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 (略) 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9、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 * 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略) 市 (略) ?????????????????????
??? * 日
抄送: (略) ,市自然 (略) 、 (略) ,市国资委, (略) , (略) ,市公 (略) ,市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