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邻水县交通运输局《达渝高速邻水县高滩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达渝高速邻水县高滩互通立交工程 | (略) 邻水县高滩镇 | 邻水县交通运输局 | 四川云水溪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24公顷,包括主线、五条匝道(匝道总长2808.785米,不包括渐变段) (略) 道连接线(全长860.576m),收费站设置于达渝高速公路达州至重庆方向右侧,车道数设置为3入5出方式。主线:1条,里程桩号K150+735~K151+510,总长775m,主线达渝高速采用80km/h速度设计,标准四车道,路基宽为24.5m,与匝道相连接的加减速车道硬路肩宽度通过变速车道渐变段渐变至与主线相同的宽度。匝道:共五条,总长2808.785m,其中A、B、C、D匝道均为单向单车道匝道,采用钢混组合梁上跨达渝高速,E匝道末端处设置收费站,实现对S208和高速公路间交通转换车辆的控制。连接线:总860.576m,包含L1和L2连接线两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实现S208与达渝高速的交通转换。桥梁:共设2座桥梁及1座车行天桥。涵洞:共9道,其中新建涵洞5道,接长既有涵洞4道,为钢筋砼盖板涵。临时占地19亩,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在施工结束后予以拆除并恢复原有地貌,包括进场便道、弃土场便道、纵向便道、冷拌站便道等。项目设置4处弃土场,不设置取土场。项目总投资25700万元,共计环保投资293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大气污染。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沥青烟、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和施工机械废气。本工程的路面均为沥青路面,外购成品沥青混凝土,现场不设置热拌站,沥青混凝土密闭运至项目区进行摊铺,以防止沿程撒落污染环境。故施工期仅在路面铺设过程中产生少量沥青烟气,排放浓度较低,时间较短,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拟建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施工车辆扬尘和土石方运输扬尘等。施工段和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源强大小与施工强度、路面状况和天气状况有关,扬尘浓度随距离的增加逐渐减小。防治措施:①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要求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冲洗。②洒水抑尘。项目配备1辆洒水车,对作业区域进行反复洒水增湿,以防明显扬尘;装运土方车辆进行遮盖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施工道路定时洒水抑尘。③封闭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栏,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施工期间的临时堆放场所应加强防起尘、遮盖措施。④限制车速。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计)情况下的1/3。⑤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必须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可通过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清运车辆覆盖帆布,防止洒落等,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持场地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⑥对混凝土/水稳层搅拌采取密闭搅拌设备,皮带输送机采用彩钢进行封闭,预制场、拌合场料堆采用篷布进行全覆盖。⑦设置环保公示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挂环保公示牌,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⑧风速大于4m/s时,禁止进行开挖、沥青铺设、材料运输等作业。 (二)水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本工程施工场地设置混凝土搅拌设施,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等。施工场地(冷拌站、1#及2#预制场、工程区进出口)共设置5个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时应考虑用无纺布对开挖和填筑的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边坡、堆料场等进行覆盖,在临时堆土场、堆料场周围用编织土袋拦挡,设置截水沟等措施。 (三)噪声污染。为了降低压路机振动以及其它设备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环评要求施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工作位置靠道路中间,远离敏感点。②电锯、振捣棒等强噪声设备周围应设置临时隔声屏等临时降噪措施,且在距离道路较近的居民一侧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围挡。③工程施工前应公开张贴告示,告知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施工作业方式、施工时间、拟采取的降噪措施以及声环境影响的大致程度和范围,请受影响民众的监督及谅解。④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等高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作业。⑤原辅材料、弃土(渣)运输车辆主要集中在夜间,在途经路段附近有居民点路段时,应做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由于本项目跨度较长,施工单位应合理的规划各区域运输车辆的时间,以确保周围住户的正常休息。总之,车辆运输时间均保证周边住户的正常休息时间,杜绝环保投诉事件产生。⑥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居民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并且,禁止在中、高考期间施工。夜间作业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单位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在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应对周边居民进行公示,方可进行。 (四)固体废物。拟建项目施工期土石方的弃方量为38.88万方,运至项目弃土场回填;施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包装材料等,建设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未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城镇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五)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已委托四川大交 (略) 编制《达渝高速邻水县高滩互通立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加强以下生物影响的避免和削减措施:(1)加强对承包商的环保教育,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外私自占地堆放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外的林区采挖、破坏植被。若发现有珍贵保护植物,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采取避让、移植保护性等措施。(2)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地范围,加强施工管理,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应先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协调有关施工场地以及临时施工便道位置,以减少作业区对周围的土壤和植被的破坏。(3)开工前对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严格的审查,施工期临时设置用地尽量选择在公路征地范围内,施工营地利用已有管理用房,以达到既少占农田、林地,又方便施工的目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破坏周围农田、植被。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新开辟的临时施工便道,尽量避免随处安放或零散放置,减少占地影响。(4)公路穿越林地路段,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耕地和经济果木林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和临时占地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对林地、灌草地的保护。(5)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开挖边坡及填方采取植草植树及钢筋混凝土网格植草护面墙防护,防治水土流失。(6)路基施工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和土地复垦。路线经过优良耕地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生动物保护措施如下:(1)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间遇见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施工如误伤野生动物,应立即送往当地兽医站等动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2)在林地较密集路段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3)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时段。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应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4)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一定要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施工中遇到鸟窝一定要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交由林业局专业人员妥善处置。(5)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 本项目桥梁、涵洞均无涉水施工,不会对水生生物生境造成影响。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道路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对施工人员作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做好工程完成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本项目临时占地包括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地、废弃地解决,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完工后临时用地要按照土地复垦要求及时恢复。本项目永久占地占用基本农田1.01公顷,施工过程将耕作层土壤临时堆放,并加以防护,待施工完毕用于造田还耕。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大气污染。运营期的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是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着“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提出,更高标准燃油加快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大量使用,老旧机动车不断淘汰,未来机动车辆单车源强将大大降低,尾气中CO、NOx等污染物排放量将大为削减。同时通过道路两侧的绿化、汽车设计和制造技术的进步,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可进一步降低。拟建道路为沥青砼路面,对道路扬尘具有明显的抑止作用,且项目建成后,有完善的道路清洁制度,能及时清除道路表面的洒落物等,可减少道路路面积尘量,有效降低起尘量,减少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 (二)水污染。运营期的地表水影响主要是路面径流。道路建成运营后,由于路面结构为不透水区域,降雨期间,路面径流经雨水排水系统汇入各天然水体中。路面径流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道路运营期应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的清洁,尽可能避免垃圾、泥土等汇入水体。收费站员工生活污水经1套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项目配套绿化灌溉,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建设单位应通过加强行车管理及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并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道路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以确保道路沿线群众的生活质量不降低。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拟建道路经过居住区等敏感区通过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降低交通噪声。将该路段车速控制在设计车速内,防止因车辆超速行驶造成的噪声污染;加强对载重车辆的管理,禁止超载车辆通行,控制重型车行驶,减轻噪声影响;设置对驾驶员宣传和教育标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在经过敏感点时采取减速、限速行驶,减轻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夜间车辆通行的管理,加大夜间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违章,严禁车辆鸣笛和超载、超速行驶,减轻夜间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收费站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和来往车辆、人群丢弃的垃圾及车辆洒落物。生活垃圾于收费站管理站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集中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点,由当地环卫统一处理。来往车辆、人群丢弃的垃圾及车辆洒落物产生量较少,不予定量。可加强对路面的保洁和清扫来防治,对于收集的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环境。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体现在绿化措施方面,绿化设计时根据项目区沿线的自然气候情况,选择合适的树种和草种,树种采用灌木,以免遮挡视线,栽植形式为散植,配合底部植草进行。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邻发改〔2022〕1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