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巴青县青量 (略) 新建砂厂和商砼站改扩建项目(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成果进行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巴青县青量 (略) 新建砂厂和商砼站改扩建项目(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建设单位:巴青县青量 (略)
建设地点:西 (略) (略) 巴青县拉西镇10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2024年12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布旺加 (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写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