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化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略) 住院大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TCJA ***
(略) 有限公司
中国 . (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二、说明 6
1. 适用范围 6
2. 定义 6
3. 投标人 6
4. 投标费用 6
5. 投标人代表 6
三、 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7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9. 提示 7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7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7
12.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8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8
14. (略) 文件规定的文件 8
15. 投标报价 9
16. 投标保证金 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六、开标与评标 11
23. 投标的澄清 12
24.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12
25. (略) 和评标办法 12
26. (略) 的接触 13
七、意外情 (略) 理 13
27. 意外情况的情形 13
28. (略) 理 13
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13
29.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标准 13
30.确定中标供应商 13
九、公示、质疑 13
31. 公示 13
32. 质疑 14
十、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14
33. 中标通知书 14
34. 签订合同 14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 15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 15
36. 履约保证金 15
十二、附则 15
37. 解释权 15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6
合同条款前附表 16
1. 定义 16
2. 技术规范 16
3. 专利权 16
4. 包装要求 16
5. 装运标志 17
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 17
7. 装运通知 17
8. 保险 17
9. 付款方式 17
10. 技术资料 17
11. 质量保证 18
12. 检验 18
13. 索赔 18
14. 延期交货 19
15. 违约赔偿 19
16. 不可抗力 19
17. 税费 20
18. 仲裁 20
19. 违约终止合同 20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
21. 转让和分包 20
22. 合同修改 21
23. 通知 21
24. 计量单位 21
25. 适用法律 21
26.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1
27. 合同生效及其他 21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2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3
1.投标书 24
2.开标一览表 25
3. 分项报价表 25
4.开标一览明细表 26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27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28
7.中小企业声明 29
8. (略) 在地的县级以上中 (略) 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0
9.技术文件 31
10.资格证明文件 31
10-9.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11、其他资料 36
11、其他资料 37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0
一、采购需求表 40
二、技术要求 41
三、技术参数及规格 41
四、装饰要求及功能配置 41
五、制造、安装要求 42
六、售后服务要求 4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略) 有限公司受 (略) 委托,依据泰和 (略) 下达的吉购2016泰购公字006号采购计划, (略)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JXTCJA ***
2、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
(万元)
医用电梯 2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要求” 吉购2016泰购公字006号 88万元
注:以上注明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 日起至 * 日登录 (略) 省公 (略) 站- (略) 市(网址:http:/ *** ) (略) 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省公 (略) 站(网址:http:/ *** ),逾期投标无效( (略) 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 *** 0)。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2)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必须是在 (略) 省公 (略) - (略) (网址:http:/ *** ,下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2)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电梯制造商具备国家技 (略) 门颁发的曳引式客梯A级制造资质及省级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A级资质;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如出现重复授权则以就近时间(此处时间指开标时间)为准;
5)若电梯制造商委托安装单位安装、维修,则双方须签订《安装委托书》,被委托单位须具备省级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以上(含B级)资质;若电梯制造商或电 (略) 负责本项目的安装、维修,则电梯制造商需出具关于本项目安装的声明函;
6)提供由投标 (略) (略) 或 (略) (略) 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 日9:30时( (略) 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递交CA数字证书时办理报名手续。
6、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六楼开标厅( (略) 省 (略) 市 (略) 澄江镇白凤大道253号)。
7、投标保证金: (略) 文件。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省公 (略) - (略) ,逾期投标无效。
9、本次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 (略) 时间为准。
10、上传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 (略)
详细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胜利路158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 (略) (略) )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函件: * 26.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2.1 详见“投标邀请”
2 16.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 * 仟元整(¥:15000元),从投标 (略) 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 (略) 公 (略) 账户,在开标前一日17:00时前必须到账(以 (略) 公 (略) 出具保证金到账情况证明为准)。单据上须注明“ (略) 住院大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字样,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略) 公 (略) 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下(任一账户):
户名: (略) 公 (略)
(略) : (略) (略)
账号:14- ***
户名: (略) 公 (略)
(略) : (略) (略) (略)
账号: ***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 (略) 实际到帐为准。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 (略) 负责。
3 17.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4 18.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 (略) 省公 (略) - (略) ,并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辅助专家评标;
CA数字证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5 25.3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
6 35.1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价的1.2%,向中标人收取。
7 36.1 (1)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备注:中标供应商需向 (略) 公 (略) (略) 地交易服务费 * 仟 * 佰元整。 (略) 另有约定,则 (略) (略) 。
二、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
2.4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3. 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邀请”。
3.2对投标人的限制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略) (略) 有与准备和参加投 (略) 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投标人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
三、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附属服务、 (略) 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 (略) 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 (略) 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 (略) (略) 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或更正文件,在 (略) 省公 (略) - (略) 、 (略) , (略) (略) 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 (略) 省公 (略) - (略) 、 (略) 文件和更正函。
8.2 (略) (略) 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9.2 (略) (略) 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9.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 (略) 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 (略) 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 (略) 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分项报价表
4)开标一览明细表
5)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8) (略) 在地的县级以上中 (略) 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9) 技术文件
10) 资格证明文件
11)其他资料
注: (略) 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 (略) 省公 (略) 。
12.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2.1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12.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略)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1.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2.1.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在地的县级以上中 (略) 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格式7、8”)。
12.1.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在地的县级以上中 (略) 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格式7、8”)。
12.1.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1.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2.1.7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格式10”)。
1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格式10”)。
14. (略) 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略) 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 (略) 分。
14.2 (略) 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略) 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 (略) 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3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略) 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的参考资料仅 (略) 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第六章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
15. 投标报价
15.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略) 文件规定的货物附属售后服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5.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开标一览明细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略) 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
15. (略) (略) 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略) 分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
15.4 (略) 报的投标 (略) 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略) (略) 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5.5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5.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在开标时间之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提供的账户信息和规定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略) 分。
16.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支票、本票、电汇、 (略) 支付;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形式交纳。
注:投 (略) 进账单扫描件作为投标保证金凭据。
16.3 任何未按第16.1和第16.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投标。
16.4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6.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 (略) (略) 述规定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5)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备用)和CA数字证书(即为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17.2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和CA数字证书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17.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 (略) 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5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 (略) 省公 (略) - (略) 、吉 (略) 上公布。 (略) (略) 有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截止期
18.1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 (略) 省公 (略) - (略) , (略) 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8.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省公 (略) - (略) 、 (略) , (略) (略) 文件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 (略) 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CA数字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0.2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代表须携带CA数字证书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CA数字证书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21.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递交CA数字证书的,被视为无效投标。
21.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1.4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 (略) 文件 “第五章附件10”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 (略) 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略) 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 (略) 审查,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22.3 (略) 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2.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具体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
22. (略) 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 (略) 的证据。
23. 投标的澄清
23.1在评标期间, (略) 可要求投标人对其 (略) 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4.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24. (略) 将按照本项目的“评审办法”,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 (略) 综合评分。
25. (略) 和评标办法
25.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 (略) 负责。
25.2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 (略) 将按照评审办法,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技术、商 (略) 综合评分,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总得分。
25.3综合评分总分内容详见“评审办法”。
26. (略) 的接触
26.1 除按本须知“第23.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 (略) 接触。
26.2 投标人 (略) 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七、意外情 (略) 理
27. 意外情况的情形
27.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略) 、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 (略) 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 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 (略) 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
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 (略) 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
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 (略) 的。
28. (略) 理
28.1 出现上述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 (略) ;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29.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标准
29.1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9.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 (略) 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30.确定中标供应商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0.2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后,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 (略) 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公示、质疑
31. 公示
3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 (略) 省公 (略) - (略) 及吉 (略) 发 (略) 评标结果公示。
32. 质疑
32. (略) 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2供应商质疑应当在上述规定的质疑期限内将书面材料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材料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 明确质疑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33. 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结果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 (略) 分。
34. 签订合同
34.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 (略) 理。
3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 (略) 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
35.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开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
35.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支票、汇票。
账户名称: (略) 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略) (略) 支行
账 号: ***
35.3 中标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35.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6. 履约保证金
36.1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6.3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36.1条” (略)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略) 。
36.4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不付利息。
十二、附则
37. 解释权
37.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 (略) 有限公司。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9.1 付款方式: (略) 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5%,运行满一年且未出现质量问题将余款5%全部付清(不计息)。
2 11.5 质量保证期:12个月,自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 (略) 达成的协议, (略)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 (略) 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4)“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 (略) (略) 的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 (略) 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 (略) 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 (略) 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 (略) 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 (略) 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 * 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 (略) 。由 (略) 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 (略) 标志。由 (略) 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
6.1 交 (略) 交货。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买方。
6.3 (略) 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 (略) 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4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7. 装运通知
7.1 (略) 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 保险
8.1 如果 (略) 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 (略) 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
9. 付款方式
9.1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0.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略) 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 (略) 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 (略) 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质量保证期、免费服务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2. 检验
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 (略) 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 (略) 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略) 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 (略) 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 (略) 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 (略) 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略) (略) 门承担的除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2.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 (略) 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12.5 (略) (略) 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 (略) 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 (略) 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 (略) 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 (略) 分和/ (略) 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略) 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卖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卖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 (略) 分的补偿。
14. 延期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略) 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 (略) 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5. 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 (略) 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 (略) 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 (略) 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 (略) 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略) 合同的协议。
17. 税费
17.1 (略) 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略) 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 (略) 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 仲裁
18.1 买卖双方应通过 (略) 协商, (略) (略) 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8.2 仲裁 (略) 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8.4 仲裁机 (略) 地经济仲裁机构。
18.5 在仲裁期间, (略) (略) 分外, (略) (略) 。
19. 违约终止合同
19.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 (略) 或部分货物;或;
2)如果 (略) 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 (略) (略) 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 (略) 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 (略) 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 (略) 合同 (略) 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 (略) (略) (略) 的合同义务。
21.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 (略) 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 (略) 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1.3中小企业按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2. 合同修改
22.1 欲对 (略) 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略) 解释。
26.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6.1 除 (略) (略) 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 (略) 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6. (略) 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 (略) 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6.3除合同本身以外,26. (略) 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 (略) 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 (略) 有副本)退还买方。
27. 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27.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 (略) 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 (略) 有限公司以
(招标编号) (略) 。 (略) 评定 (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 (略) 分: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供货范围表及开标一览明细表
附件2-技术规格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附件4-履约保证金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6)合同补充条款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4.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分开标一览明细表。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第9款。
6.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略) : (略) :
帐 号: 帐 号: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投标书
致: (略) 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附属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上传到 (略) 省公 (略) - (略) ):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略) 文 (略) 合同责任和义务。
3. (略) 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2.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3.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4.开标一览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名称 制造商、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产品
备注
1
2
合 计:(大写) 人民币:(小写)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注:1、属于小、微企业产品或监狱企业产品请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文件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注: 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注: 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中小企业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 (略) 、 (略) 、国家 (略) 、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 *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略)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8. (略) 在地的县级以上中 (略) 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联系人
主营业务(万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年 月
县级中 (略) 门认定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9.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
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
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 (略) 编写)
10.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 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 所附格式中要 (略) 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 (略) 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略) 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 (略) 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1、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
10-1.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原件
注:若招标文件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有要求,营业执照未体现的,还须同时提供在全国企 (略) 上体现自身经营范围和注册 (略) 页查询截图。
10-2.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并提供原件
2、证明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
10-3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10-4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 (略) 会保障资金的 (略) (略) 出具的缴纳明细
3、证明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
10-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见格式)
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0-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10-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10-8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见格式,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略) 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表格自定)
10-10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0-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0-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略) 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10-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略) 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 (略) 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 (略) 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0-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供参考格式)
致:(招标机构)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要求规定的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提交下述文 (略) 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扫描件一份,
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10-8.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我们获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 (略) (略) 投标,我们特作如下说明:
(1)同意(贸易公司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制造商名称)的(产品名称、型号)参加贵公司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并在中标后向我方购买相关产品。
(2)(贸易公司名称)在中标后,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
(3)我们将依法承担制造商的责任。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全称(公章)
10-9.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1、其他资料
11-1. 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址/邮箱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银行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11-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交付日期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11-3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采购需求表
名称 数量 单位
医用电梯 2 台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货物、配套材料、辅材、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转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税金以及老旧电梯的拆除等 (略) 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技术要求
序号 井道尺寸(mm) (略) 数 载重 速度 台数 控制方式 备注
1 * 8层/8站 ≥1500kg 1.5m/s 1 联控
2 * 8层/8站 ≥1500kg 1.5m/s 1 联控
注:1、井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2、中标供应 (略) 大楼的老旧电梯拆除后,再安装新电梯,拆 (略) 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 (略) 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供应商在拆除老旧电梯及安装新电梯的施工过程中,应确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三、技术参数及规格
1、开门方式:旁开门
2、井道尺寸:以安装时确认的图纸为准
3、顶层高度:有机房顶层≥4500mm
4、底坑深度:≥1600
5、轿厢尺寸:轿厢净高≥2400mm 病床电梯轿厢深度≥2400mm
6、电源电压:3相5线AC380V/50Hz,照明220V 50Hz
7、控制方式:VVVF
8、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主机,含编码器;
9、控制系统: (略) 原品牌全电脑三十二位数字智能化、模块化微机控制系统。配置 (略) 理器,具有故障代码显示和存储功能,有方便简洁的软件升级功能和矢量控制变频调压调速(VVVF)技术;
10、驱动系统:采用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系统;
11、门机控制: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四、装饰要求及功能配置
(一)装饰要求
1、轿厢壁:采用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2、轿厢门:采用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3、轿厢天花:豪华节能照明吊顶。
4、轿厢地板:PVC地板。
5、轿厢踏板:硬质铝合金型材。上行超速保护,调整器、控 (略) 原品牌。
6、首层厅门、门套:全发纹不锈钢,其余楼层为喷涂钢板。
7、轿内操作箱及显示系统:发纹不锈钢面板,数显。
8、厅外召唤及显示:召唤按钮及显示器一体型、发纹不锈钢面板、液晶带数字和方向显示器、轻触式微动按钮。
(二)功能配置
1、全集选控制 2、警铃
3、到站自动开门 4、本层厅外开门
5、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6、自动延时关门
7、重复开/关门 8、满载直驶
9、轿厢内照明、风扇节能控制功能 10、层楼显示字符设定
11、 (略) 12、外召按钮嵌入自诊断
13、井道自学习 14、开门保持时间可调
15、待梯层设定 16、上电自恢复
17、锁梯、检修状态显示 18、关门保护
19、主控板WDT保护 20、光幕保护
21、超速保护 22、超载保护
23、 (略) 保护 24、防打滑保护
25、电梯溜车报警 26、防终端越程保护
27、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28、门联锁保护
29、独特的门机保护 30、安全回路保护
31、运行超时保护 32、限位保护
33、极限保护 34、抱闸检测保护功能
35、变频器故障保护 36、误操作指令取消
37、冗余内指令自动消除 38、锁梯服务
39、故障自动停靠 40、错层校正
41、编码器信号丢失保护 42、换站停靠
43、 (略) 44、五方通话
45、视频监控预留 46、停电自动平置装置
47、防捣乱功能 48、轿厢内置空调
增加以下设施:
(1)扶手:轿厢正面应设高0.80~0.85m的扶手。
(2)刷卡系统:配备刷卡机及配卡。
五、制造、安装要求
5.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资料:
5.1.1投标产品的电梯井道规格、电梯土建布置图等有关的技术参数的书面文件应与实际施工图纸一致。
5.1.2电梯安装工程的施工组织文件。
5.2安装调试要求
5.2.1设备到货后,由中标人负责在采购人 (略) 接收验收到货设备,进行电梯的整机安装、 (略) 。
5.2.2中标人 (略) 前一周内,向采购人提供供货、安装、 (略) 的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作业措施计划。
5.2.3中标人应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签署设备检验合格证书。
5.2.4货物到达后,由采购 (略) (略) 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要求。
5.2.5交货验收时,必须 (略) 检验报告、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品牌证书、中文安装说明书、品质保证书、使用及维护说明书。
5.2.6中标人必须保证提供正宗品牌设备,不得用假冒或伪劣设备替代;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给予赔 (略) 责任。
5.2.7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施工过程的检测、检验 (略) 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验评标准。
5.2.8安装 (略) 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联系电梯使用 (略) 门, (略) 文件验收标准规定的 (略) 联合验收并办理电梯使用许可证,按交钥匙工程的方式移交给采购人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 (略) 投设备的验收 (略) 商的产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GB *** 9《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 ***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 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略) 标准、 (略) 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
5.4 工程质量:电梯产品、安装质量必须 (略) 有关电梯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的规范要求;并 (略) 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证。
5.5 中标人在中标货物的生产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 (略) 的监督;
5.6 电梯其他要求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的规定;
5.7 中标人应结合电梯的安装、 (略) 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 (略) 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包括中标人定期举办的培训班),以保证售后电 (略) 状态。
5.8 中标人应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电梯经质 (略) (略) 门验收合格后,办理电梯使用证,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签署设备检验合格证书;不合格即退货,同时中标人应承诺承担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5.9 交货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相关手续、品牌证书、产品合格证、使用及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含设备的主、附件)等文件证书。
5.10设备验收时还必须提供机房井道布置图、部件安装图、电气接线图、安装调试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符号(中文说明)。
5.1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施工过程的检测、检验 (略) 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验评标准。
5.12因产品质量与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承诺不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 (略) 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
六、售后服务要求
6.1电梯售后服务是电梯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设备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为电梯授权代理商,那么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公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中列明电梯保修期满后的备品备件清单及优惠价格。
6.2质量保证期:质保期12个月。质量保证期从电梯 (略) 门验 (略) 有设备及 (略) 移交之日起算,若移交时仍存在质量尚未整改,则质量保证期从整改合格之日起算。
6.3投标人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必须在项目地需有相当实力的安装、维保机构及备品备件库,提供24小时全天候召修服务。
6.4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保证期及其它保障措施),列出质量保证期过后的年维修及保养服务费用,并列出质保 (略) 件的维修价格标准,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6.5在质量保证期内, (略) 文件或维护保养合 (略) 维护保养,若中标人未尽到维保义务,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酌情扣除或拒付余款。
6.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响应上述要求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做出更优的详细承诺。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结合以上要求说明设备保障措施、保修期内的维保范围和内容。
评审办法
一、符合性审查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 (略) 理:
1.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
2.投标报价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交的;
5.电子版投标文件没有单位电子签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 (略) 文件要求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的。
二、评分标准
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 (略) 价格、服务、商务评分。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 评标标准
1 价格总分 35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
2 技术总分(43分)
2.1 技术要求及参数规格、装饰要求 10分 技术要求及参数规格、 (略) 响应的得基本分10分,任一项不满足或缺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2.2 功能要求 5分 参照功能配置要求,全部响应的得基本分5分,任一项不满足或缺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2.3 曳引机 6分 1、曳引机具有国际CE认证的得3分。
评审依据: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曳引机采用两套(含)以上独立的抱闸技术的得3分。
评审依据:曳引机产品彩页样本。
2.4 控制柜 9分 1、控制柜整柜采用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且为欧 (略) 原品牌产品的得3分。
评审依据: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控制柜内的变频器、主控制板、安全电路板、通讯板采用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产品,且为欧美 (略) 原品牌产品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控制系统采 (略) 数据传输通讯技术方式的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5 电梯许可制造速度 6分 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曳引式客梯最大制造速度在6米及6米以下的得基本分1分,每多1米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
评审依据:凭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评分。
2.6 门机 5分 1、门机整机采用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且为欧 (略) 原品牌产品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门机系统中的门机线路板、门机限位开关采用进口的得2分。
评审依据:报关单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7 电梯节能 2分 投标产品同型号获得经全球权威的第三方检测及 (略) 能源效率测试,并获得A级能耗的得2分。
评审依据: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 商务总分(22分)注: (略) 文件要求被视为无效投标。
3.1 制造商营业额 5分 电梯制造商在中国2015年度销售营业额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下(含100亿元)的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10亿元加1分,本项满分5分。
评审依据:电梯制造商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 制造商的实验塔高度 3分 制造商的实验塔高度在200米(含200米)以上的得3分;制造商的实验塔高度在100米(含100米)至199米的得2分。
制造商的实验塔高度在100米以下的得1分。
评审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6 制造商荣誉 2分 制造商获得全国质量诚信AAAAA级企业认定证书得1分,获得国际品质服务诚信AAA级企业证书得1分。
评审依据: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4 售后服务 3分 1、承诺保 (略) 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及门保护系统、安全设备)故障率不超过3次/每年/台,超过3次的每超过一次由投标人免费延长质保期半年,得2分。
评审依据: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略) 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及门保护系统、安全设备)缺件修理不超过72小时的得1分。
评审依据: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施工组织方案 4分 针对项目制定的安装施工组织计划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略) 评分。按以下格式提供方案:包括施工方案、交货期、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安全、专业人员配备、安全组织措施物料供应等,科学合理得4分,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a、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 (略) (略) ;
b、 (略) 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 (略) ;
c、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完善;
d、工程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完善;
e、工期保证措施 (略) 络 (略) 。
3.6 (略) 分公司资质 5分 电 (略) 具备省级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得5分;电 (略) 具备省级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得2分;其余不得分。
评审依据:电 (略) 安装、维修许可证 (略) 公章。
招标文件的审批意见
采
购
单
位
采购单位意见:
(章)
项目负责人:
2016年 月 日
政
府
采
购
办
政府采购办意见:
(章)
负责人: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