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鄞江镇乌龟 (略) 新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 至 2024年7月16日
二、联系电话:0574-*
三、电子邮箱:*@*q.com
四、通讯地址: (略) 海曙 (略) 55号交通银行大厦区水利局
五、联 系 人:孙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鄞江镇乌龟 (略) 新建工程(一期)
2、建设地点: (略) 海曙区鄞江镇
3、建设单位: (略) 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4、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宁波 (略)
5、水保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7月12日
附件:鄞江镇乌龟 (略) 新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件附图(公示).pdf
(略) 海曙区水利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