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平安鄂尔多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指南(试行)>的通知》(平安鄂尔多斯办发〔2023〕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台吉召35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及第二电源工程;
2.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
3.建设地点: (略) 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境内;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资金为*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0%,其余80%资金申请银行贷款;
5.建设工期:计划2024年12月实施,到2025年12月建成投产,工期1年。
6.建设规模接内容:本期扩建1×20MVA主变, (略) 全长6.2千米,其中双回角钢塔架设5.2千米,双回钢管杆架设0.7千米,单回架空0.3千米。新建杆塔27基。
二、风险调查对象及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凡项目涉及到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纳入调查范围,包括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重点围绕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等。
三、主要事项
1.主要利益相关者、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党组织、社会团体、媒体等。
2.公众意见的反馈:公示将真实、全面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和诉求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体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
四、公众参与方式和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反馈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联系人:温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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