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河土网挂字[2023]05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3月30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10日11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点击“土地交易系统平台登录”进入)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该地块建设需严格按照宗地《地块规划条件》执行。此次报价方式为:按总价报价。
编 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宗地四至 范围 | “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 | 起始 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 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评 估 备 案 号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投资强度 | 亩均税收 | ||||||||||
2310 | (略) 316国道北侧(绿园路东侧) | 48576.0 | 工业用地 | 50 | 东至仙人渡镇王家楼村,南至316国道,西至绿园路,北至仙人渡镇王家楼村。 | ≥1.0 | ≥40% | ≤15% | 不低于200万元/亩 | 不低于15万元/亩 | 1095 | 109.5 | 2 | *BA0001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
(一)在“信用中国”网不存在失信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二)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三、相关说明事项:
(一)有意向竞买者,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 (略) 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二)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3年3月30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3年4月7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3年4月10日11:00时整)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
(五)个人竞得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竞得者须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及《成交确认书》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0室( (略) 天河路28号)办理相关手续。
(六)该地块建设严格按照规划条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四、特殊说明事项:
(一)该宗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二)出让 (略) 道路、公共绿地。
(三)该宗地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3+X”模式,“3”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X” 控制性指标为: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陈埠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原环保部公告,公告2013年36号)。其他控制性指标按照《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执行。
(四)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先与老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再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必须赔偿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出让人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及相应损失,出让人可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予以出让。
(五)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或一次性缴清,按照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受让人交付土地。
(六)公告查询:
(略) 场网:(http://**区域导航:湖北--襄阳--老河口);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略) 政府门户网站: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五、联系方式: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略) ):
陈女士0710-* *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交易中心 徐先生0710-*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
农商银行 张先生 0710-* 韩女士*
湖北银行 张女士 0710-* *
湖北(CA) 办理咨询:
许女士、李先生 0710-* 071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