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普安11 (略) 站内
公示时间:2022-01-06
受理时间:2021-12-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噪声:设置单独主变间,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主变间墙体敷设吸声材料。电磁环境影响:电气设备集中布置,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防治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满足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外网公示无反馈意见。
联系人:代志强
联系电话: ***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电 (略)
(略) 门:北京 (略)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 (略) (略)
传真电话: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