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类型 | 拍卖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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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地段PM-2024-24号地块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高易资(告)[2024]16号
经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委托, (略) (略) 高要分 (略) 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用途 | 宗地 面积 (㎡)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网上拍卖时间 |
PM-2024-24号 | 高要区莲塘镇地段 | 工业用地 | *.73 | ≥2.0 | 50年 | 660(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132 | *元或其整数倍 | 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 |
(一)该地块所属行业为其他农副食品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单位产值≥*元/亩,单位税收贡献率≥8.*元/亩,需通过高要区招商项目遴选评审。
(二)竞得人 (略) 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书面认定意见书,方能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可在竞买申 (略) 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审核认定。
(三)竞得人须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用地集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如项目建成后未能达到以上任意一个用地集约控制指标要求,竞得人须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元(*元/亩×20亩-*元)。
(四)成交价款为该地块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契税、测绘费、放桩费、土地登记费、权属调查费、规划设计费以及开发建设中应缴的税费等;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的出让价款,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为定金(如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20%,保证金金额转为定金),超出部分可抵作宗地出让价款,定金可抵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若定金未申请转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的,将视为未缴清出让价款并计缴违约金),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并支付。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单独申请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须在高 (略) ( (略) 办理工商注册的高要区外资企业)并在高要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略) 的竞买人,须在竞得该宗地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在 (略) ,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三) (略) 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参与竞买时一并提交申请书,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其中新公司的股东须与申请人一致)。
(四)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经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五)根据《转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肇发改经〔2018〕42号)的有关要求,如竞买人( (略) )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略) 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六)建设项目须符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明确优先发展产业范围且用地集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最后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 (略) 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 (略) 浏览、下载。
(六)注意事项。网上交 (略) 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的委托要求,如竞买人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的,禁止 (略) 上土地竞买活动。申请人报名截止 (略) 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确认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并请申请人自行登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信息信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 (略) 址为:http://**)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行为。因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被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导致无法 (略) 上土地竞买活动,或成交后被取消竞得资格的,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 (略) 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六、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 (略) 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一) (略) (略) 高要分中心
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9号
联系人:黎先生、莫小姐
联系电话:0758-*
(二) (略) 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1-1号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8-*
(略) (略) 高要分中心
2024年9月6日
交易文件(PM-2024-24号).rar |
拍卖出让须知(PM-2024-24).doc |